“都不对。”李司司打断九尾狐,“第一,我们有仇,你不是准备杀了我儿,占了她的身躯吗?”
九尾狐小声道,“那不是没成么。”
“第二,你的保证都是骗人。”李司司看向九尾狐的黑豆豆眼,“女娲娘娘命你坏了成汤社稷”
九尾狐脑中一声惊雷:这女人怎么知道女娲娘娘私下布置自己的任务?!
“不作祟,不害人,你怎么坏了成汤社稷?”
还没从第一声惊雷中恢复,第二道惊雷又劈下了,劈得九尾狐脑子成了一团浆糊:是啊,自己不干坏事,怎么能让商汤王朝亡国呢?不将那些忠臣良将都搞死,怎么亡国啊?
“所以”李司司撸了一把九尾狐毛茸茸的脑袋——唔,软乎乎、温热热、滑溜溜的。
“所以,我这是救你啊。”李司司捏捏狐狸的三角耳,叹息道,“你以为是前面是康庄大道,实则是死路一条啊。”
“届时,你费心费力,将成汤社稷搅得天翻地覆,娘娘只需一句话,就能抹了你所有的功劳。”
原著中,商汤覆灭,轩辕坟三妖逃跑,被女娲亲自擒获,交给杨戬,送上断头台——“我使你断送殷受天下,原是合上天气数;岂意你无端造孽,残害苍生,屠毒忠烈你罪恶满盈,理宜正法。”女娲一句话讲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封神演义》其实给女娲招了不少黑。
“不可能”九尾狐又不傻,不相信自家的妖族之王,反相信眼前这个陌生女子,那不是蠢蛋么。
“那我放你走,你该干嘛干嘛去吧。”李司司说着便收了幌金绳,放九尾狐自由。
这番操作也是李司司一时兴起——主要是原著太不公平了。同是祸害苍生的反派,妲己起码是“依命行事”呢,反倒送命。而诸如费仲、尤浑几个,分明是自己主观意识上的主观作恶,最后竟然还被封神,上了封神榜。
这还有天理?!
自是没天理的。
李司司对九尾狐的提点,也是出于不忍心。只是,九尾狐要是不听劝,李司司也不会强求。
“你到底是什么人?”恢复自由,九尾狐反倒不急着逃跑了,她好奇打量李司司,看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么个平白无奇的女人,怎么能知道女娲娘娘的秘密部署呢?
她定然不一般!!!
既然她不一般,来历非凡,那么其刚刚所言就该认真对待了,定不是胡言乱语。
九尾狐一对黑珍珠一样的眼珠子滴溜溜转着,无端透出一股狡猾来。
思索良久,九尾狐毛茸茸的大尾巴一抖,轻飘飘地扫过李司司的脚面——哼!不管男人女人都逃不过自己的手掌心!
“那什么”九尾狐眼波流转,冲李司司抛了眉眼,“那您说我该怎么办?”
李司司:“!”做了这么多年的任务,自己这还是头一回遭遇色诱呢!——之前西游世界四圣的美男计不算,一点都不对症下药。
可这是个烂摊子,完全是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唉。
但是她着实可爱唉。
“嗯?”九尾狐唧唧叫唤,一张毛乎乎的脸上竟然透着委屈巴巴。
良久,李司司缓缓道,“容我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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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司司:我堕落了!
[284]第284章:第二百八十三章朝歌城依淇水而建,原本是帝乙时期的陪都——帝……
第二百八十三章
朝歌城依淇水而建,原本是帝乙时期的陪都——帝王享乐之所,到了帝辛时期,也就是纣王登基之后,朝歌彻底成为了商朝的统治中心。
“阿兄!那边就是王城了吧!”大事已经办成,妲己彻底松了口气,终于能放开手脚好好在朝歌城中玩耍一番。
站在繁华热闹的市井大街上,苏妲己只觉自己一双眼睛看不过来,她遥指远处的宫殿建筑,不消说,那建在夯土高台上雄伟宫殿,定然是天子所居的王宫了。
“好高啊”妲己仰着头,眼神闪动,呐呐道,“世间竟有如此高楼,似是手可摘星。”心知朝歌繁华,但不期竟然繁华至斯,简直是另一个世界。
“别看了。”苏全忠扯扯看呆了的妲己,“王城就在哪儿,又跑不了,有你看的时候。”
王城位于朝歌城的最中心,地势高,又建在夯土高层之上,可以说是鹤立鸡群一般显目。在朝歌城的任何位置,只要抬头去看,都能感受到王城的巍峨壮阔,令人心起敬畏。
“咱们去集市瞧瞧吧!听说可好玩啦!数不清的好物。”苏全忠是来过朝歌的,只是随父出行多有不便,回回被限制在驿馆内,不得自由外出。难得有此机会,他迫不及待要去逛一逛传说中“集天下之物于一地”的朝歌集市。
朝歌的商业非常繁荣,因为商朝人的最初起源就是一个兼具“游牧”和“行商”的部落。他们赶着水牛游走在黄河下游的平原和湿地,一边放牧,一边将甲部落的特产运输到乙部落,赚取中间差价——以至于后世贩卖商品从中获取利润的人都被成为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