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目光投回当下——
事到如今,我和崔恕是否还能如此轻易的将事情揭过?
我眨眨眼睛,试图压下眼眶连连泛起的酸意。
“什么蝴蝶结,什么大胖蛾子,你可别以为同样的办法能糊弄我两次!”
我小声说,然后心疼的捧起崔恕的手,在他伤口上吹了吹。
“受伤的时候疼不疼?还不快去包扎?”
我不知道崔恕是否能感受到我的呼吸,但这是我现在唯一能为他做的事情了。
可崔恕只是轻轻握了握自己的手。
“一点都不疼。”
他目光灼灼的看着我,眼睛里我的身影却在渐渐消散。
原来,放血并不是万能的。
这个办法只能让我和崔恕短暂的相见。
我忙想去拉他,但崔恕却在这最后一秒,缓缓对我露出一个吃力的微笑。
“可是栀栀,我现在好像有点开始疼了。”
我的少年郎自言自语道。
他的眼睛重新归于深黑色,无波无澜,也无我。
不过没关系。
就算是这样,崔恕也依然没有收回望着我的那道视线。
我像是崔恕手心的伤疤,皮肤被切开的时候,并不是特别痛。
因为他可以自欺欺人,心说一切总会好起来的,伤口总会结痂的,麻烦事很快就会过去的。
但其实不是。
手是人最常用的器官之一,也是表达爱意的器官之一。
为爱人写信,触摸爱人的皮肤,拥抱爱人的身体,都要用到手。
这才是最痛的地方。
当你想起爱的时候,手心的伤疤就会开始隐隐作痛,伤口结痂又裂开。
手心的伤口最难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