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达笑了笑,“理解,当然理解,做大事,自然得仔细着点才是,您若是贸然代表你们群体答应,我反而不敢答应了。”
“呦西,曹桑,你是个大才!田园奈央深表倾佩。”
“田园君客气了,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罢了。”曹魏达淡然一笑,“对了田园君,我之前说的邱子明。”
“曹桑之前也说了,那是一场误会。”
“确实是误会,可是,我怕就怕林远江他。”
“曹桑放心,我会出面警告他的。”田园奈央一口答应下来,在他眼里,林远江不过是他的一条狗罢了,若是不听话,直接打死再换一条就是。
虽然他心里认为,曹魏达也只是一条狗,但这条狗又不同,这条可不是他一个人的狗,且狗身后的主人太多了,关系也太复杂了,远远不是他一个警署总顾问能惹得起的。
而且,他和他们都需要这条狗帮他们赚大钱,如此大的利益捆绑之下,谁也不敢贸然去动。
既然不能动,又有求于人,那自然得交好才是。
不仅不能得罪了,还得时不时的给些鸡腿、肉块之类的好生养着。
以前的田园奈央一直恪尽职守,每个月过的都是紧巴巴的。
生活不能说艰苦,但也算得上清贫,每个月就是想要去几次料理店打打牙祭,都得紧着钱包掂量着来。
自打走私了第一批物资赚到钱后,他第一时间去了以前一个月都舍不得去几次的料理店。
并且,豪横的要了之前想却囊中羞涩而不敢点的陪酒女。
也是直到那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又年轻又嫩的女人,也可以如此的婉转听话,不仅伺候的他舒舒服服的,说话还好听。
至此,他是一发不可收拾,简直流连忘返。
那小腰扭的,倍儿软!
让他这个五十来岁的老头子都觉得焕发了第二春。
可是,这样的享受也不是白来的,钱包的消耗也是与日俱增,之前的走私量,已经逐渐不能满足他了。
为了能赚到更多的钱,走私的力度自然得越来越大,还得。用华国的话怎么说来着?
哦,对,开源节流!
节流是不可能节流的,要是节流了,他还怎么享受啊。
那就只能开源了,于是,在林远江投靠他的时候,他直接将其收入麾下。
也因此,林远江倒也给他孝敬了一些钱,让他的小金库上涨了不少。
可对比起曹魏达的赚钱大计,林远江这些小钱自然沦为了不入流。
孰轻孰重,他心里自然拎得清。
若林远江敢不听他的警告得罪曹魏达,那他也只能杀狗吃肉,然后换一条更听话的狗了!
敢不听主人的命令,这条狗还有留着的必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