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家属楼,陷入一片安静。窗外,只有断断续续的虫鸣声。房间里,那盏小小的台灯,是唯一的光源。光,落在书桌上,照亮了一小片地方。林飒坐在桌前。她的面前,摊开着一本厚厚的书。是那本《高等数学》。灯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的皮肤,很白,在光下,像一块温润的玉。她很专注得看书,手指,偶尔会翻动一页书。“哗啦。”轻微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很清晰。沈霆锋坐在她的旁边。他搬了一张椅子,就坐在她的身边。他没有看书。书上的那些符号,那些曲线,他一个也看不懂。它们在他的眼里像天书。但他喜欢坐在这里,他喜欢陪着她。他看着她的侧脸,看着她垂下的眼睫毛,看着她专注的样子。他的心里,有一种很满的感觉。这种感觉,他以前从来没有过。在训练场上,他得到的是征服的快感。在任务中,他得到的是完成使命的荣誉。现在,这种感觉不一样。它很安静,很温暖。它像一壶温水,慢慢地,填满他的胸膛。他觉得,这才是家。他看见林飒面前的搪瓷杯,空了。他站起身,动作很轻,怕打扰到她。他走到墙角的柜子前,他拿起那个印着红牡丹的暖水瓶。他拧开瓶塞。一股白色的热气,冒了出来。他拿起林飒的杯子,他把热水,倒进杯子。水倒了八分满。他用手指,碰了一下杯壁。很烫。他把杯子放在桌上,他等了一会儿。他感觉温度差不多了,他才端起杯子,走回书桌。他把杯子,轻轻放在林飒的手边。整个过程,他没有发出一点多余的声响。林飒的目光,没有离开书本。但她的手,伸了过来,准确地握住了杯子。她喝了一口水。温热的水,流进她的喉咙。很舒服。沈霆锋又坐回了椅子上。他看见林飒用的那根铅笔,笔尖有点秃了。他伸出手,他拿起铅笔。他又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小刀。他开始削铅笔。他的手很大,手指上布满了训练留下的厚茧。这样一双手,可以轻易拧断一个人的脖子。可以熟练地拆卸任何一种枪械。现在,这双手,正拿着一把小小的刀,在削一根细细的铅笔。木屑,一片一片地,掉落在他摊开的手掌里。很快,一个新的,完美的笔尖,出现了。他把削好的铅笔,放回林飒的手边,把手里的木屑,倒进纸篓里。做完这一切,又安静地坐下。他继续看着她。他像一个守护者,守护着自己的珍宝。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林飒看完了数学,又拿起一本新的书。《基础英语》。她翻开书,从第一个字母,第一个单词开始看。她的精神力,让她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这些知识,对她来说,只是信息的录入。但长时间的高度专注,对精神,也是一种消耗。她抬起手,她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她又伸出手,她按住自己的太阳穴。沈霆锋看见了她的动作。他的心,被轻轻地揪了一下。他伸出手。他的手,停在半空中,犹豫了一下。最后,他还是把手,放在了她的太阳穴上。他代替了她的手。他的手指,很粗糙。他的指腹上,全是硬硬的茧。但他控制着力道,动作很轻柔。他学着她刚才的样子,一下一下地,为她按摩。林飒的身体,僵硬了一下。然后,她慢慢放松下来。她没有睁开眼睛。她靠在椅背上,她享受着他的服务。她分出一丝微弱的精神力。那精神力,像一根看不见的线延伸出去。它连接上窗户缝隙里,一只正在休息的小飞蛾。林飒的意识里,下达了一个指令。“去灯罩那里。”那只小飞蛾,振动翅膀,飞了起来。它飞到台灯的灯罩上,它停在了一个特定的位置。它的身体,它的翅膀,正好挡住了一部分刺眼的光线。投射到书本上的光,瞬间变得柔和,不再那么晃眼。沈霆锋没有发现那只飞蛾。他只是感觉,灯光好像舒服了很多。他的注意力,全部在林飒的身上。他离她很近,能闻到她头发上,洗发膏的清香。他能看见她脸上,细小的绒毛,能感觉到她皮肤的温度。他的喉结,不受控制地,滚动了一下。他的呼吸,变得有点重。他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脸,他的心跳,开始加速。“累不累?”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他开口,他的声音,很低,带着一丝沙哑。林飒睁开了眼睛。她转过头,看着他。他们的脸,离得很近。她能看见他眼睛里的自己。她摇了摇头。然后,她做了一个动作。她把头,轻轻地,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她的头发,蹭着他的脖子。有点痒。“有你陪着,不累。”她说。她的声音,很轻,像一片羽毛,落在他的心上。轰。沈霆霆的身体,瞬间僵住,一动不敢动。他能感觉到,她身体的重量,都靠在他的身上,她呼吸的气流,喷在他的皮肤上。一股热气,从他的脖子,一直烧到他的耳根。他的耳朵,红了。红得像要滴血。他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他甚至,忘记了呼吸。林飒靠在他的肩膀上,闭着眼睛。她能清晰地听见。他胸腔里,那颗心脏,疯狂跳动的声音。咚咚,咚咚,咚咚。像擂鼓。这个男人,太纯情了。林飒,在心里,给出了评价。她觉得有点好笑。但她的嘴角,却不受控制地,向上扬起。她没有动,她就那样靠着他。过了很久,沈霆锋的身体,才慢慢放松下来一点。他重新开始呼吸。他依旧不敢动,他怕一动,肩膀上的那个人,就会离开。他:()七零御兽娇娇被糙汉大佬宠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