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选在胡家庄外的晒谷场——就是以前胡家收租的地方。那天人山人海,十里八乡能走动的都来了。
胡里长、王贵和胡彪被押上来时,场上一片寂静。
胡里长、王贵穿着囚衣,头发散乱。”
胡彪则如泥,是被拖上来的。
李根柱没亲自行刑,让各村推举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监斩——最后选的是赵家庄的赵太公,八十岁了,儿子孙子都死在胡家手里。
午时三刻,赵太公颤巍巍扔下令牌:“斩!”
刀光闪过。
没有欢呼,没有叫好。台下很多人闭上眼睛,很多人扭过头。大仇得报的感觉,原来并不全是痛快,还有一种说不清的沉重。
人头落地的那一刻,北山三十年的胡家时代,正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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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财产处置。
这事儿更麻烦。胡家有多少财产?陈元带人清点了三天,账本堆了半人高:田产一千二百亩,房屋七处(大院一处、别院三处、铺面三处),存粮八百石,现银三千七百两,还有金银首饰、绸缎布匹、家具牲畜……
怎么分?按人头分?按受害程度分?还是抓阄?
李根柱想了个法子:成立“财产处置委员会”,由各村推举两人,加上星火营三人,共九人负责。原则就三条:第一,被强占的田地房屋,原主优先领回;第二,有血债的苦主,优先赔偿;第三,剩下的,按贫困程度分配。
这个委员会开了两天会,吵了无数次,终于拿出分配方案。
赵老憨家被强占的五亩水田,还了,还多补了一亩旱地作为利息。孙寡妇家的破房子折价赔偿十五两——她没要钱,要了同等价值的粮食,说要分给营里兄弟。
最让人感慨的是那个十岁孤儿。委员会决定:胡家赔偿五十两,由星火营代管,每月发二两作生活费,直到他成年。另外,把他安排到周木匠那儿当学徒,学门手艺。
“这孩子,”李根柱摸着孩子的头,“以后你长大了,要记得——这世上有恶人,但也有公道。”
孩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田地分完那天,很多百姓跪在分到的田埂上,又哭又笑。有老人捧起泥土贴在心口:“地啊……俺家的地啊……回来了!”
胡家大院充公后,改成了“北山公所”——既是星火营在山下的据点,也是百姓议事的场所。那些镇里铺面租出去,租金充作公用。
粮食和银两,一半入库,一半分给最穷的百姓。分粮那天,山寨前排起长队,每人领三升麦子。有个老太太领完粮,对着红旗磕了三个头:“青天大老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