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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文学网>开局退婚,带五个妹妹囤粮吃肉 > 第2章 天不亡我陈家(第3页)

第2章 天不亡我陈家(第3页)

而且是肉多肥美的大野兔!

陈锋眼睛一亮。

不过,兔子可比野鸡精明多了,稍微有点动静就会窜得飞快。

刚才的枪声肯定是惊动它看,但这种狡猾的东西有个坏习惯。

就是听声辨位,不动如山。

它以为只要自己不动,猎人就发现不了它。

可惜,它遇到的是不是普通猎人,而是开了透视掛的陈锋。

陈锋没有急著装填弹药,这种老式撅把子装填很慢,动作大了肯定会嚇跑兔子。

而是悄悄把手伸向腰后,摸到了那把侵刀。

刚摸到侵刀的瞬间,陈锋又摇了摇头。

不,距离太远了,飞刀他不行,没那技术。

还得是用枪。

快速思索了一番后,陈锋从口袋里掏出纸壳弹,动作轻到了极点。

打开枪膛,退出滚烫的弹壳,塞入新弹,合上枪管。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仿佛演练了千百遍。

这是身体残留的肌肉记忆,也是被飢饿逼出来的潜能。

那条褐色的墨线依然停在树根处,只是顏色在微微闪烁,显示著目標正在积蓄力量准备逃窜。

陈锋缓缓举枪。

这次瞄准的不是树根,而是树根右侧一米处的一片空地。

那是兔子唯一的逃跑路线。

他深吸一口气,故意用脚踩断了一根枯枝。

“咔嚓!”

果然,就见那褐色的影子瞬间动了。

野兔猛地窜出,正是衝著陈锋刚刚预判的方向。

砰。

第二声枪响,正中在半空中飞跃的野兔身上。

然后,就见它身子一僵,直挺挺地摔了下来。

“成了。”

陈锋兴奋地挥了一下拳头。

这预判绝了。

配合【山河墨卷】的显示,简直就是指哪打哪啊。

陈锋兴奋的跑过去拎起兔子。

好傢伙,这只兔子也太肥了吧,估摸著得有五六斤重。

而且灰褐色的皮毛,厚实光亮,拿到供销社或者黑市上卖,光这张皮就能卖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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