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是肉多肥美的大野兔!
陈锋眼睛一亮。
不过,兔子可比野鸡精明多了,稍微有点动静就会窜得飞快。
刚才的枪声肯定是惊动它看,但这种狡猾的东西有个坏习惯。
就是听声辨位,不动如山。
它以为只要自己不动,猎人就发现不了它。
可惜,它遇到的是不是普通猎人,而是开了透视掛的陈锋。
陈锋没有急著装填弹药,这种老式撅把子装填很慢,动作大了肯定会嚇跑兔子。
而是悄悄把手伸向腰后,摸到了那把侵刀。
刚摸到侵刀的瞬间,陈锋又摇了摇头。
不,距离太远了,飞刀他不行,没那技术。
还得是用枪。
快速思索了一番后,陈锋从口袋里掏出纸壳弹,动作轻到了极点。
打开枪膛,退出滚烫的弹壳,塞入新弹,合上枪管。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仿佛演练了千百遍。
这是身体残留的肌肉记忆,也是被飢饿逼出来的潜能。
那条褐色的墨线依然停在树根处,只是顏色在微微闪烁,显示著目標正在积蓄力量准备逃窜。
陈锋缓缓举枪。
这次瞄准的不是树根,而是树根右侧一米处的一片空地。
那是兔子唯一的逃跑路线。
他深吸一口气,故意用脚踩断了一根枯枝。
“咔嚓!”
果然,就见那褐色的影子瞬间动了。
野兔猛地窜出,正是衝著陈锋刚刚预判的方向。
砰。
第二声枪响,正中在半空中飞跃的野兔身上。
然后,就见它身子一僵,直挺挺地摔了下来。
“成了。”
陈锋兴奋地挥了一下拳头。
这预判绝了。
配合【山河墨卷】的显示,简直就是指哪打哪啊。
陈锋兴奋的跑过去拎起兔子。
好傢伙,这只兔子也太肥了吧,估摸著得有五六斤重。
而且灰褐色的皮毛,厚实光亮,拿到供销社或者黑市上卖,光这张皮就能卖个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