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寡妇是个苦命人,男人早些年进山採药摔死了,
留下她和一个六岁的儿子虎子相依为命。
家里养了两只羊,那可是娘俩一年的指望。
陈锋赶到的时候,王寡妇家门口已经围了一圈人,手里拿著铁锹,镐头,却没人敢进去。
院子里,一片狼藉。
羊圈的柵栏被撞倒了,雪地上全是血,触目惊心。
一只羊已经被咬断了喉咙,倒在血泊里。
另一只羊不见了踪影,地上拖著一道长长的血痕,一直延伸到后山的林子里。
王寡妇坐在地上,拍著大腿哭得撕心裂肺:
“我的羊啊,那可是给虎子攒学费的羊啊,这杀千刀的畜生啊!”
“王婶,虎子呢?”陈锋挤进人群,看向那王寡妇。
“虎子,虎子在屋里,嚇坏了。”王寡妇伸手指著屋里。
陈锋鬆了口气,只要人没事就行。
他走到羊圈边,蹲下身,仔细查看著地上的脚印。
那脚印很大,梅花状,但爪痕很深,而且步幅极大。
“不是一般的狼。”
陈锋眯起眼睛。
普通的土狼,进村偷羊都是偷偷摸摸的,叼了就跑。
但这只狼,它是直接撞开柵栏,
当著人的面杀了一只,又拖走一只。
这是一种挑衅,也是一种极度飢饿下的疯狂。
“汪。(老大,是那股味儿。之前在鬼哭林遇到的那三只狼的味儿,还有一股更骚的味儿。)”
黑风凑过来,鼻子贴著地面,传来了意念。
陈锋心中一动。
鬼哭林那三只狼,被他收拾了一顿,按理说应该嚇破胆了,不敢再来靠山屯。
除非它们有了新的首领,或者加入了更大的狼群。
“更骚的味儿?”陈锋问黑风。
“汪。(老狼,很老,毛都掉了,但是很凶。)”
“白眉老狼。”
陈锋的脑海里瞬间浮现出这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