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钱!钱都是钱!
李斯特一想到这些就有点头疼。
这也是他自从穿越过来就一直想的一个问题。
发展科技?
他虽然有超强记忆,但是记住的图纸实在不多。
而且一战的那些玩意可没想像中的那么好手搓。
许多专用的零件都被卡著,美利坚的普通家庭是搞不到的。
寻常工作拿钱太少,接触到的人太多。
想要不拋头露面又能赚钱。
那只有写书。
李斯特是省刊的编辑,前世就写过大量的稿子。不管是文学还是网络文学还是诗歌,甚至还写过翻译,写作的底子不算太差。
再加上有太多的文学作品可以借鑑,光是美利坚本土有很多出色的通俗文学家,要是搞严肃文学的,有像海明威这样子提出冰山理论的大家。
要是想要出色的创意,一些游戏题材稍加整合以后也可以融入小说当中,赛博朋克描写的夜之城在这个年代绝对有超前性。
这样一想当一个作家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选择!
海明威当初一天也就写500字。
这都足以他过上奢侈生活,李斯特的要求没有那么高,只要他一家能够吃饱穿暖,过上幸福生活就行。
现在的需求虽然没有二战那么高,但是这个年代因为工业化带来的识字率的提升以及工业化的发展已经足够养起好几家大型杂誌。
像《星期六晚邮报》、《科利尔周刊》、《红书》这样的文学杂誌拥有百万的读者——它们稿酬丰厚,需求量大,正希望看到崭新的故事!
至於第一本的小说內容,当然是从中篇开始,拿钱快能够解决现在的问题。
你要是写一本长篇小说。
搞不好自家女儿又什么时候折腾出个病。
到时候没钱去治病,难不成眼睁睁的看著自家的女儿痛苦?
甚至病死!
短篇小说的篇幅又太短,到手的稿费数量不多。
中篇刚刚好二万字的篇幅,几天就能写完。
一旦过顶级杂誌社就算是新人按词都可以拿250美元。
更別说中篇是很容易被杂誌社买断的,一旦买断就是400美元。
短篇按词来可能也就三美分一词,这不比短篇香?
到底选哪篇小说,还得再想想……
李斯特一想到这里就往楼下走。
楼下,妻子玛莎正在教育汤姆,昨天汤姆在学校里面闯了祸。
李斯特一家向来重视教育,一大早玛莎就对汤姆进行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