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咬了咬牙,抬脚顺著快步往前走,拐过了弯,隱隱约约看到了前面的李平,放慢了一下脚步,远远地吊在后面。
孙志一开始有点忐忑不安、有点心虚,担心李平发现自己,不过转念一想,这大山又不是谁一个人的,这山路李平走得了自己一样走得了,山路九曲十八弯,离著远一点,李平几乎不可能发现,真的发现,奈何自己不得,只要说自己今天一样是进山就行。
太阳升起!
大山里一下清晰无比。
气温上升。
火辣辣的!
“这不是一样的山路么?”
……
“没什么特別的!”
……
“这样的地方哪来的值钱的山货?”
……
孙志有点后悔。
本来想著李平走一段的山路会拐到別的地方,只要知道这个位置,一切好办,大山里,林子竹子荆棘什么的长得满满,走过的地方都会留下痕跡,一两个月才长得回来。
等著下一次另外找时间进山摸一下,自己就会发现拿山货的路。
但是,两三个小时的时间,李平一直沿著山路往前走,越越越偏僻,但都是大山里有的山路,只是平时少一点人走。
这样的地方只有一些野菜什么的,都不乐意扯回吃,不用说卖钱,更不用说有值钱玩意。
要不要跟著走下去?
孙志有点犹豫,有点想要打退堂鼓,不过,一想到李平这段进山赚的钱都敢建房子,咬了咬牙,继续往前走。
太阳掛在头顶。
热浪水一般泼下来。
李平顺著山路往前走。
孙志?
用不著回头看,一直跟在后面,脚步声听得清清楚楚。
打的什么主意?
不用猜!
想要看看自己在哪拿著山货!
李平一点都不著急赶路。
现在身体好,脚步快,真的发力走,早甩开孙志,只是这样有啥好玩,自己可不差一点半点的时间,慢慢地走一段,溜狗一样溜著一下跟在后面的孙志,进山非常枯燥,这样的娱乐可不多得,机会来了,不要错过,更加是得要借著这个机会,得给孙志一点教训,別整天打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