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大的阵仗,要猎杀的生物肯定非比寻常。
首先可以肯定那不是人。
那架五吨重的“破甲隼”床弩,可以达到亚音速的穿甲箭,还有堪比大口径狙击弹的穿透力。
即使是高等骑士,全副武装下也会被弩箭轻易撕裂身体。
但这样的武器,显然不是为了对付人类。
杀伤力大,但灵活性不高,只能对付笨重的生物。
体型相对小,有智慧的人不在其內。
这个世界存在一种特殊辐射,人可以利,那没道理野兽不可以。
所以,是一种巨大的猛兽?
与此同时,另一边。
营地最大的营帐,周边被心腹士兵围得严严实实。
这里,骑士们齐聚一堂。
有十四名初等骑士,还有包括罗特子爵,乃至於此次行动发动者的温布尔伯爵在內的四名中等骑士。
十四名初等骑士分列两侧,四名中等骑士则端坐中央,为首的温布尔伯爵,他身形魁梧,浑身散发著强大体能带来的恐怖压迫感。
“根据我士兵的探查发现,目標在黑泥沼腹地,那是个大傢伙,杀了后起码能弄到五十坛魔兽血!”
听到伯爵的话,眾人的呼吸不由得急促起来。
一坛魔兽血约有十升,五十坛便是五百升。
出力最多的温布尔伯爵自然要拿大头,剩下的分给参与的势力,他们这些人拿剩下的,每家最少也能拿个两三坛血。
两坛血,便足以让一名初等骑士有极大可能晋升中等骑士。
若是製成药剂,效果会更强,保质期也能延长,甚至可以留给下一代,保证家族高端战力的延续。
罗特子爵坐在一旁,手指无意识地摩挲著剑柄,眼中闪烁著炽热的光芒。
以自己这名中等骑士的出力,狩猎成功后的分血绝对不止两坛血,怎么也得三五坛血才对。
到时候,罗特家族的未来不仅有了保障,说不定还能更上一层楼!
不过同样的,那个大傢伙也绝不是好对付的。
“而黑沼泽是天然洼地,中间低、四周高,常年积水泥泞,那畜生就藏在最深的淤泥里,踪跡难寻。”
伯爵指尖划过桌案的沼泽地形图,留下一道深深的印痕,“所以我的计划是,先让工兵在沼泽边缘搭建隱蔽工事,將投石机、床弩和破甲隼部署在高地。”
“利用地形埋伏,將大傢伙引出来,然后用投石车,床弩,以及破甲隼射杀。”
“当然,这是最理想且幸运的情况。”
温布尔伯爵补充道:“若真这么简单,我也用不上诸位了。”
“破甲隼虽然厉害,但射不中也是白搭。以魔兽的恐怖,普通的床弩和投石车即使打中也未必能重伤它。”
“再加上湿地雾气的原因,我们得考虑最坏的情况。”
“最坏的情况,则是要让弓手先射箭诱敌,用投石机拋锚鉤限制它移动,士兵组盾墙和枪矛阵,儘可能消耗它的体力,最后由骑士负责致命一击!”
简而言之,就是用人命去堆,让士兵消耗魔兽,自己等人在最后关头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