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到了戏剧製作完成,在外百老匯先进行试演的时候,每场演出的花费—
比方说剧场租金、员工工资、演员工资之类的一都要在演出的票房收入中扣除。
直到將投入的製作成本全部收回后。
最后剩下的纯利润,才是製作人、投资人和出版商这边分钱的部分,按照行业规则一般是3:3:4左右。
也就是说。
恩尼能分到的票房利润,最后会占据总票房中的20%左右。
按照乔治·艾博特的计算,如果《布朗克斯的故事》最后能进入內百老匯的话。
就算最后是一部热度普通的剧目,单场票房也能拿到1000美元左右,周票房就能达到8000美元左右。
扣除剧院租金和运营成本后,一周的票房净利润就是1000~2000美元之间。
也就是说,每周的戏剧票房,恩尼都能分到200~400美元左右。
而如果《布朗克斯的故事》能成为热门剧目,或是《头条》《孔雀夫人》这样的爆款戏剧。
那么单场票房就能达到2000美元,甚至是3000美元以上。
恩尼的收入自然而然也就翻倍了。
当然。
首先能进入內百老匯上映的,都已经算是热门戏剧了。
也就是乔治·艾博特这样的大佬,在言谈间才能有如此论调,仿佛就算在內百老匯稳定上映,但只要票房不超过2000美元,就是扑街作品了一样。
商定完合同,三人都很高兴。
主要恩尼对乔治·艾博特也很有信心。
作为百老匯的“爆款製造机”,绝对能把他的小说改编成一部成功戏剧。
只要能在內百老匯稳定上演,就算是每周几百元的票房分红,都是一笔可观数字了啊!
要知道恩尼租住在中央公园附近的豪华公寓,一个月房租也才200美元。
等於是一周的票房分红,就把一个月的房租给赚回来了。
“里瑟先生,你有兴趣担任我们製作团队的编剧吗?”乔治·艾博特商谈完,发出邀请,“我的团队中虽然也有编剧,但没有比你这位原著作家更好的选择了。”
“我可能没时间,”恩尼歉意地说。
细想下,他还接受了担任《朱迪》顾问这个活儿。
“不是全职的!”乔治·艾博特似乎很想爭取,补充说,“我只需要你在剧本完成后,提供一些修改建议就行,你不必全职在场,我也会一次性支付给你1000美元的薪资。”
“这等於是顾问嘛,”恩尼说。
“对,可以这么说!”乔治·艾博特笑著。
看著这个传奇製作人笑吟吟的脸庞。
恩尼猜测了下,估计是乔治·艾博特到时候想拿他的名气做营销。
无论在任何行业,营销都是重中之重,有时候比產品的本身质量都要来的重要。
而他作为美国文坛时下的热门作家,在美国民间名声不小。
乔治·艾博特要是到时候能以“恩尼·里瑟是戏剧编剧”为噱头营销,效果要好上不少。
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按照乔治·艾博特说的也不用花什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