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直接翻到387页,盯着内容: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回想起当年的情景,杜莲莲的泪唰地涌了出来,一滴滴地往下落,落在书页上的泪珠,一碰触到纸张,便瞬间浸润开来。
即便是让田松树死,也无法解她的心头之恨。
可因为当年她的年幼无知与胆怯,没能留下任何证据,也不敢跟自己父母讲这件事,于是这么多年,让田松树轻易地逍遥法外。
他不但可以逍遥法外,他还可以活得很好。
而且,不堪回首的那件事,反而成了他敲诈她的把柄。
杜莲莲透过模糊的泪眼,死死盯着书上的这一行行字,恨得牙根痒痒。
她暗暗发誓,总有一天,她要田松树血债血还!
05
丁湘是最后一个洗漱上床睡觉的。
她刚躺下,突然接到她妈的电话。
“湘湘,现在妈妈在你们小区门口,保安不让进,你能下来接妈妈吗?”
妈妈的声音像是哭过。丁湘大吃一惊。
她妈是住家保姆,是单休,平时只有周六才会过来,这种工作日突然晚上过来,肯定是出了什么事。
丁湘来不及多问。“好,你在小区门口等我,我马上就下去。”
她换上衣服,匆匆下楼。
已是深夜11点多,下面小区已没啥人,只有两个遛狗的。
丁湘朝着小区门口一路小跑。
在昏暗的路灯下,她远远看到她妈孤单地站在小区门外,她的脚边,还放着一只旅行箱。
丁湘心里一咯噔。
难道是跟雇主吵架了,被人连夜赶出来了?
丁湘跟保安说了几句,连忙将她妈接了进来。
回到1603室,怕吵醒莲莲和舒琬,丁湘带着自己母亲,蹑手蹑脚地进了自己房间。
等母亲坐好后,丁湘问:“妈妈吃晚饭了吗?”
丁母摇摇头。“哪里还吃得下饭?今天我被冤屈死了。”
丁湘大骇,问:“发生什么事了?”
丁母的眼泪掉了下来。“我们主家的钻戒找不到了,她怀疑是我偷了,说是她就早晨洗漱时取下来了……我说我没拿,两人争吵了几句,然后她就报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