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一个年轻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折叠刀,在方超面前比划了一下:“小子,我劝你还是别要了。”
砰!
听到这里,年轻人感到一只拳头在他眼前迅速变大。
然后闷哼一声,直接一头栽在了路边的花坛里,什么都不知道。
“妈的!”
另外两个青年见同伴昏迷,都亮出家伙,准备左右夹击。
邦邦!
连续两巴掌,中间几乎没停。
两个年轻人嘴角流着血,倒在地上。
不知者无畏。在过去的三年里,年轻人从未见过方超的力量,这就是他们如此勇敢的原因。
这时,雷耶斯的两条大腿抖得厉害。
方超笑着用手指勾了勾他。
然而,雷耶斯哪里有勇气开枪。
“原来所谓的老王养了一群只会叫不会咬的狗!”方超冷笑道。
雷耶斯握紧拳头,突然转身朝路边的电线杆走去。
然后他做了一生中最好的选择。
双手握着电线杆,头猛地撞在电线杆上。
砰!
剧烈碰撞!
因此,就连电线杆都有点摇晃。
雷耶斯的眼睛变白了,额头疼痛。方超超没有阻止他的意思,只好咬牙又打了!
又一次,路灯直接灭了。
方超仍然没有让它停下来。
雷耶斯快要哭了。
我必须再做一次。
雷耶斯终于失去了理智,仰面倒下。
方超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与此同时,一辆老旧的金城125摩托车停在了方超面前。
骑自行车的人穿着一件破旧的风衣,右臂上绕着一条铁链。
方超的第一反应是,这个人是来对付自己的。
就在他要用脚把车撞倒的时候,骑车人推开头盔上的挡风玻璃,喊道:“我们走!”"
“沃草,你怎么会在这里?!"看着特雷弗的服装,方超震惊了。
“别管你了,我总是这样的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