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的夜,是被霓虹灯割裂的。
深蓝色的马自达929像一条游弋在深海的鯊鱼,悄无声息地滑过弥敦道的积水,碾碎了倒映在路面上的无数繁体招牌。
车厢內,只有一首老式爵士乐在低回。
“老板,你要找这种人,说实话有点棘手,”小马哥一边开车,一边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坐在后座闭目养神的陆晨,“要是找枪手,我能给你拉来一卡车,甚至我就是此中好手。但你要的那种……能隔著几百米打断苍蝇翅膀的狙击手,全港岛也没几个。”
“一般的枪手不行,”陆晨缓缓睁开眼,手指轻轻敲击著真皮扶手,“大老板那练武的高手,对於杀意的敏感超乎想像,所以近距离枪杀风险太大,必须要百米开外,而且要一击必杀。”
“高手……”小马哥嘬了嘬牙花子,似乎在回忆著什么,隨后露出一抹古怪的表情,“老板我倒是想起一个人。不过这人有点怪。”
“怎么个怪法?”
“他是我表弟。”小马哥耸了耸肩,“以前在乡下的时候我就觉得他怪,整天不爱说话,抱著把气枪能在那儿趴一天。后来他干起了杀手,不过规矩多得很,只杀坏人不杀好人……反正是杀手界的一朵奇葩,不过枪法確实很好。”
“那就去看看,”陆晨拍板道,“而且有原则才说明有底线,是好事。”
车子拐进了一条略显幽静的街道,停在了一家名为“金叶子”的歌舞厅门口。
这里不像那些嘈杂的迪斯科,门口没有大呼小叫的古惑仔,只有几个穿著制服的侍应生在泊车。昏黄的灯光透出来,带著一股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怀旧气息。
“人在里面?”陆晨整理了一下西装。
“嗯。他最近好像迷上了这里的一个女歌手,天天晚上雷打不动地来捧场。”小马哥熄了火,拿起那根象徵著绅士(其实是防身)的手杖,“走吧老板,带你见见我这位表弟。”
说到这,小马哥挠了挠头,表情变得更古怪了:“就是……怎么说呢,老板你待会儿见到他,別太惊讶。”
“惊讶?”陆晨挑了挑眉,“难道他长得像外星人?”
小马哥没说话,只是推开了歌厅那扇沉重的隔音门。
……
推开厚重的隔音门,一股混杂著菸草、威士忌和香水的味道扑面而来。
“在每一天,我在流连……”
一个穿著白色长裙的女人正坐在高脚凳上唱歌。她的声音空灵而哀伤,像是一只在雨夜里迷失的百灵鸟。只是她的眼神並没有焦距,茫然地看著虚空,显然,她的眼睛看不见。
而就在离舞台最近的一个阴暗角落里,坐著一个男人。
他穿著一件黑色的风衣,脖子上围著一条白色的围巾。他面前放著一杯威士忌,但他並没有喝,只是静静地看著台上的那个盲女,眼神里藏著足以溺死人的温柔与悔恨。
当陆晨和小马哥走近时,那个男人微微转过头。
那一瞬间,陆晨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那张脸,和身边的小马哥至少七分相似,同样的轮廓,同样的眉眼,只是气质却截然不同。
小马哥是火。哪怕经歷了落魄,他的眼底依然跳动著狂野和桀驁,那是江湖浪子的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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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眼前这个男人,是冰。他的眼神深邃、忧鬱,透著一种看透生死的悲悯与冷酷。那种儒雅的杀气,让他看起来不像是个杀手,倒像是个落魄的贵族。
那个男人,正是港片暴力美学的另一个巔峰代表——《喋血双雄》里的杀手,小庄。
“怎么样老板?我就说你会惊讶吧。”小马哥压低声音说道,“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也以为我在照镜子。所以我俩虽然是远房表亲,但比亲兄弟还亲。”
“確实像。”陆晨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这就是港综世界的魅力,周润髮饰演的两个经典角色,在这个时空里,竟然成了有著血缘关係的表兄弟。
“表哥?”小庄看到小马哥,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隨即站起身。他的目光扫过小马哥那条已经能正常行走的腿,露出一丝真诚的笑意,“你的腿……”
“托老板的福,治好了!”小马哥哈哈一笑,上前给了小庄一个拥抱,“我就说我命硬吧!来,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我的恩人,也是我现在的大老板,陆先生。”
小庄鬆开小马哥,目光转向陆晨。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匯。陆晨能感觉到对方在审视自己,那种目光像是在寻找狙击镜里的准星,没有恶意,只有习惯性的评估。
“陆先生。”小庄伸出手,手指修长乾燥,虎口处有著厚厚的老茧——那是常年玩枪留下的印记,“幸会。”
“坐。”陆晨並没有摆老板的架子,而是像老朋友一样坐下,打了个响指叫来侍应生,“一瓶皇家礼炮,三个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