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不要慌……】
【虽然我不知道语法,但英语的本质,也是一种逻辑语言。】
【既然是逻辑,那就可以……建模!】
一个疯狂的念头在他脑海中闪过。
【把每一个单词和词组,都看作一个『变量或『常量。】
【把语法规则,看作是连接这些变量的『运算符和『函数关係。】
【那么,翻译一个句子,就等同於……求解一个约束条件下,逻辑自洽的最优解!】
【我,要用数学,解开这道英语题!】
这个念头一生起,徐辰整个人的气场都变了。他眼中的那一丝慌乱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致的冷静与专注。
在他的脑海里,那个长长的英文句子,不再是语言,而是一道复杂的、等待优化的数学表达式!
『已知条件:句中所有单词及词组的全部可能含义。
『未知条件:该句子的精確语法结构。
『求解目標:一个逻辑通顺、符合中文表达习惯的译文。
徐辰开始对那个长难句进行逐一拆解,將其分解成最基本的“逻辑元件”。
1。“thecontroversialfinding“-『核心主语1。一个有爭议的发现。这句简单。
2。“whichagrowingnumberofscientistsargueismoreareflectionofathanofb“-『这是一个从句,用来修饰前面的“finding“。“which“引导,內部结构是“argueismoreathanb“,即“认为是a而不是b”。
a是“areflectionofhistoricalbiasinresearchfunding“(科研经费中歷史偏见的反映),b是“anyintrinsicdifferencebetweenthesexes“(两性间任何內在的差异)。
『所以,这个元件的意思是:越来越多的科学家认为,这个发现更多地反映了a,而不是b。
3。“suggeststhat。。。“-『核心谓语。表明、暗示。它的主语是谁?往前找,是“thecontroversialfinding“。好,主谓连接上了。
4。“mensbrainsare,onaverage,slightlylargerthanwomens。“
『这是“suggeststhat“后面的宾语从句,是“发现”的具体內容。“onaverage“是插入语,“平均而言”。所以內容是:男人的大脑平均比女人的略大。
不到五秒钟,徐辰已经將这个句子分解成了四个独立的、意义明確的逻辑模块。
现在,是拼装的时刻了。
这也是最考验语法功底的一步。一个普通的学生,即便认识所有单词,也可能会被那个超长的“which“从句搞得晕头转向,不知道该把它安插在译文的哪个位置。
但徐辰有超强数学天赋,逻辑能力超强,於是开始了最笨的方法,也是最暴力的方法——穷举与逻辑检验。
徐辰的大脑中,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如同代码般飞速生成、闪现、检验、淘汰!
组合a,採用直译法:“那个有爭议的发现,越来越多的科学家认为它更多是科研经费中歷史偏见的反映,而不是两性间任何內在的差异,表明了男人的大脑平均比女人的略大。”
句子结构勉强通顺,但非常拗口,不符合中文习惯。“那个发现……表明了……”中间插入了一大段修饰,导致主谓分离过远,读起来很费劲。
徐辰思考了一下:这算是个次优解,先待定。
……
组合b(从句提前法):“越来越多的科学家认为,某个发现更多地反映了科研经费中的歷史偏见,而非两性间的任何內在差异。这个有爭议的发现表明,男人的大脑平均比女人的略大。”
將长从句拆分成了独立的一句话。逻辑清晰,但原文是一个整体,拆分后丟失了原文那种“一句话说清楚”的严谨性,信息层级发生了改变。
也不是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