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经快黑了。
齐煜也是从山上回到了家中。
村里炊烟裊裊,街上没几个人,无论是吃两顿还是捱一顿的,晚上都得回家去开火了。
齐煜踏著最后一缕夕阳,走进屋子里。
“回来了啊!”
大姐齐慕晴已经做好了晚饭,就坐等著他回来,好掀锅开饭了。
“姐,看这是什么!”
齐煜笑嘻嘻地举著布袋子,轻轻放在了大姐的面前,打算让她亲手打开看看。
“什么东西?”
“神神秘秘的……”
齐慕晴当即好奇地笑著走过来,將布袋子缓缓打开,往里面看了过去。
“我的天,真让你打到野味了?!”
她当即捂著嘴,小声惊呼起来,里面装的可是一只野雉和好几个鸡蛋!
“你怎么做到的?”
齐慕晴紧忙將布袋子口合上,別说吃了,自己都多久没见过鸡蛋了?
硬要说吃,怕是要追溯到当初生灿灿的时候,她才吃过几个鸡蛋补身子,在那之后,却是再也没有尝过鸡蛋的味道了。
近两年就更是连见都见不到了。
不止是她。
在这个粮食都快吃不上的年景,村里人哪个不是成年成年吃不著鸡蛋?
太平年间,这东西在村子里有时候比肉都精贵,肉偶尔还能通过打个山雀,猎个兔子,掏个田鼠,来尝一尝荤腥,但鸡蛋这好东西,村民都是留著攒一篮子,然后挑去县城卖的。
城里能卖出高价来。
因为那时候县城的官吏、富商和豪强家族,很多都是不屑于田鼠山雀之流的乡间下等肉食,反而是对鸡蛋这种东西更为青睞,或者说一视同仁。
“嘿,我还是有几分打猎天赋在身上的吧?”
齐煜嘿嘿一笑,他利落从袋子里拿出来三个野鸡蛋,对大姐说道:“下顿饭,咱们每人加一个煮鸡蛋!”
“你还打算吃掉?!”
齐慕晴闻言顿时有些肉痛。
她掰著手指头开始算起来,这袋子东西要是拿到村正家里去,得换多少麦糠回来啊!
不。
她觉得村正家里怕是也捨不得吃鸡蛋……
还一次性煮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