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下午五点,今天是个大晴天,客厅有一面落地窗,所以权至龙一进门看到的就是一个明亮、洒满阳光的客厅。
房子虽然不大,但是看得出来,对于这个她要生活至少五年的地方,金胜昔是认真布置了的。
金胜昔紧跟在权至龙身后进来,给他拿了准备好的拖鞋,“快换上吧,昨天新买的哦,在金胜昔的小房子里专属于权至龙的拖鞋。”
权至龙看着摆在自己脚边的深咖色的毛绒拖鞋,笑出了声,“呐~康撒哈密达!”
等权至龙换好鞋再抬头,就看到金胜昔不知道从哪变出了一束花,“铛铛铛!送给你,欢迎我的亲故来纽黑文!”
权至龙愣了一下,在金胜昔笑盈盈的目光注视下接过花,眼眶微热,有些语无伦次,“咦go莫呀?闪闪啊,要一进门就把我惹哭吗?”
“wei?不要哭啊,wuli至龙!”金胜昔拍拍权至龙的肩膀,“快来,给你介绍我的小家,这可是我花了大功夫布置的。”
每天学习已经够累了,所以金胜昔希望自己忙的昏天黑地地回到家后,看到的能是明亮宽敞的东西,所以整个房子以浅色系为主,家具也都是温暖的原木色。
进门的玄关区域铺着卡其色的棉麻地毯,单人的换鞋凳旁边是一个鞋柜,鞋柜上方贴了三张海报,旁边就是一个全身镜。
镜子上方有铁艺镂空的花边,金胜昔在上面挂了一个小的毛绒玩具,以及几张和权至龙的合照。
权至龙盯着这些照片看了很久,看着照片上两人青涩的样子,明明很感动,但还是忍不住打趣:“这不会是因为我要来,刚挂上去的吧?”
“说什么呢!在你心里我就是那样的人吗?”
鞋柜对面是洗衣机和烘干机,往前就是一个仅有1。5长的、小小的开放式厨房。
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权至龙指着台面上的电饭锅和刀具、锅具以及各式调料,“wuli闪闪真的学会做饭了呢!”
“每一个留学生必备的技能。”金胜昔吐槽道,“虽然我对食物没什么太高的要求,但是还是不能接受一直吃这些没味道的白人饭,所以只能学着自己做了。”
“辛苦了,wuli闪闪。”
金胜昔和权至龙差不多,对食物没有什么太高的要求,能吃就行。
水煮蛋放点酱油,配着米饭也能吃一顿。
在韩国时功课繁忙,也没什么学做饭的机会。
但是到了美国后,在宿舍住了四年,吃了四年的白人饭,租了房子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学做饭。
是真吃不下去了,如果再吃五年,她可能会选择把食物进化掉。
厨房再往前就是客厅,客厅不大,但因为正对着门口,这一整片区域没有任何隔断,所以看着还算宽敞。
还是和玄关一样铺了一块浅色的地毯,靠墙的位置摆了一张浅色的双人沙发,沙发前是一张小的长方形茶几。
茶几对面是一个三层的原木色架子,架子上的东西都是权至龙熟悉的。
因为这上面百分之九十的东西都是他送的。
一组音响分开放在两端,中间是一个唱片机,这是刚搬家时权至龙寄过来的。
“虽然你说自己是音乐白痴,但是音乐可以放松心情,也可以调整情绪。感觉累了,或是心情不好的时候,试着听听音乐吧,用我送给你的音响和唱片机。”
边上的黑胶唱片也是权至龙当时跟着唱片机一起送过莱的。
往下二层是金胜昔常喷的一些香水,除了她自己买的,还有两瓶朋友送的礼物,其他大部分也是权至龙陆续送的。
对朋友,权至龙一直都是大方的,更何况是金胜昔。
基本他逛街的时候看到合适,就会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