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霍桑忽然沉下了脸,坚决地说,“过去有几件事,会证明我们这一个新鲜的角色,他所开出的支票,并不会从铜栏杆里退回!”
包朗听霍桑说,他以一种困扰的眼色望望霍桑的脸,他说:“如果我们这位侠盗,真想劫夺那幅画,他为什么又要写那封信?”
“谁知道呢?”霍桑含愠地说,“无论如何,这里面必然有些诡计,那毫无疑义。而且,我们那个委托人,他所住的地方很有点不妥当!”
“他住在什么地方,你认为不妥当?”
“东方大旅社。”
“他为什么要住在这种地方?”
“据他告诉我,自从跨下火车,他不会让那幅画离开过他的视线,而这一次的展览,却有五天的期限。他以为他的寓处,能和那个会场在同一的地点,似乎可以妥善点。”
霍桑说时,他从他的蓝缎长袍里掏出烟盒,取出一支他所吸惯的白金龙,正待取火燃吸,想了想,忽然把那支纸烟重新放进烟盒,另外却掏出一支雪茄,把它燃上了火。
包朗在一旁,看着霍桑这种小小的动作,不禁暗暗点头,向他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
一个宁静的上午,在这两位青年侦探家的谈话中,轻轻溜走了小半个。这时,日影已在窗帘上面爬得很高,光线射到霍桑身旁的那副墨晶眼镜上,闪出了灼灼的光华。霍桑勒起他的宽博的衣袖,看了看手表,他像憬然省觉似的说:“我必须走了。我曾和他约定,十点钟时到东方去看他,和他谈一谈。”
说完,他把那些小小的布景,假须假发之类,重新搬上他的脸。霎时间,我们这座小小的舞台上,不需要锣鼓的帮忙,转眼却已变换了局面。装点已毕,他从那只黑色的公事包内拿出一面镜子,他像一位漂亮的少奶奶使用她的扑粉小盒子那样,在小镜子里只顾左顾右盼,只等顾盼到她自己认为完全满意时,方把那面镜子不轻易地放下来。
在那面镜子重新放进皮包的时节,我们这位年轻的大侦探已完全换上了一副中年人的凝重而滞缓的姿态。他的肩背各部有些说不出的异样,尤其他的一声咳嗽,确已臻于化境,足以使各种舞台上的任何演员们,对他自叹不如!包朗看到他同伴这种突如其来的神奇的转变,既感到兴奋,又感到钦佩。于是,他忍不住问:“我的任务怎么样?”
霍桑拖着那支弯柄大手杖,已经跨出憩坐室。他回过头来说:“你没有掩蔽,还是躲在战壕里。”
两人一前一后,穿过了施桂的迷惘的视线,直达于寓所的门口。背后的包朗,看着霍桑这种蹒跚的步子,他心里想:在他的记事册上,又将增添光荣的一页,这样想时,他也沾染上了那些近代宣传家的毛病,他忍不住高喊:“啊!胜利终是属于我们的!”
我们这位绅士,并不回答包朗的话,他只略略旋转头颈,稍微点一点头。
门口有一个乞丐和几辆街车,看见一位气宇不凡的绅士走过来,他们认为这是当然的主顾,都从不同的方向争夺而前,准备兜揽生意。可是我们这位老绅士却摇着他的手杖,并没有理会。
这里,包朗呆呆望着这一个新奇的背影,直至于不见,方始回进他的大本营。
第二幕木偶在橱窗里跳舞
霍桑从七十七号出来,沿着爱文路,一路踱着他的不习惯的方步,穿过了几条横路,在将近走到派克路口,忽有一件不相干的小事,阻止他的前进。
在马路的中心,他看到一个小孩,伸着两条小臂轮流抹着脸,独自在哭泣。这小孩的年龄,在估计中至多不过五六岁。衣衫很整洁,一望之间就能看出这是一个中等以上的家庭中的小孩,这里的地点,已在爱文路的中段,往来的车辆相当多,以一个稚龄无知的孩子,站在这种车马纷驰的地点,那未免太危险!这孩子为什么无人看护而会独自站在这马路中心哭泣呢?他是迷失了路途了吗?当霍桑正在讶异地忖度时,一个急骤的喇叭声,已在十多码外像虎晡那样地飞吼过来!而这孩子却还伸手掩住了面部,全无所觉。
热心的霍桑来不及再考虑长短,他慌忙单手提着皮包与手杖,放弃了绅士型的步法,而急骤地奔到路中心,把这哭泣着的孩子,挈领到了行人道上来。
在行人道上,霍桑掏出他自己的手帕,温和地代这孩子拭干了眼泪,他看出这孩子有着一张非常惹人喜爱的脸,尤其一双乌黑的小眼,更显得聪明。这时,这孩子既收住泪,目光灼灼地仰视着霍桑的胡子而显露一种亲密的样子,却并不像一个普通的小孩那样看到了一个陌生的面庞就害怕。
由于这孩子的状态太可爱,却使霍桑搀住了他的小手,忍不住柔声问:“你为什么哭,谁欺侮你?你的同伴们呢?”
“我要去看。”这孩子的活泼的眼珠,仰射着霍桑的大圆眼镜而这样说。
霍桑不明白这孩子所说的是什么。他只觉得这样一个孩子,他的家人们一定不会容留他单独在马路上乱闯。也许,他已和挈领他的人们失散而迷了路。他既发现了这事,他觉得有把这个迷路小孩送回到他家里的必要。于是,他又低头柔声地问:“你的家在哪儿?告诉我,让我送你回去,好不好?”
“不!”孩子指指马路的对面,他仍旧说,“我要去看。”
霍桑顺着这孩子所指的方向而远远地看时,只见马路的斜对面,有一家小小的店面的样子窗前,正挤着一堆人在那里看热闹,似乎这地方正有什么足以使人迷恋的东西,已粘住了许多人的脚步。
当霍桑的视线跟随那枚小小的手指而飘向那个人群中时,这孩子还在牵着他的绅士式长袍的衣角,而连嚷着要去看。
由于这小孩的状态太可爱,也由于我们这位大侦探家,一向是很喜欢孩子们的一个,这使他觉得有些不忍拒绝这孩子的要求,而主要的是他在想:也许,在这马路对面的那个临时小集团中,正有这孩子的监护人在着。在那里,他可以让这孤单乱闯的孩子,由他的家人们领去,而卸去自己这种不必要而又必要的责任。
好,就陪他去看看吧。
霍桑把他的手杖换握在左手,公事包挟在了肋下,空出右手,他索性把这孩子握抱起来,敏捷地——当然不复再是绅士型的步法——穿过往来车辆的隙缝,而直达于马路的对面。
走近这一个人丛,霍桑方看出这里是一家西装成衣铺,铺面只有狭狭的一开间,可是装修整齐而悦目,一群忙中有闲的人们,正在这小店面的样子窗前,砌成了一架疏疏的围屏。
这里有什么新奇东西,能吸住那么多人的脚呢?
一看这样子窗内,孤单地矗立着一个高大与人相等的西装木偶。——这是一座在这镀金大都市中所最容易看见的专供穿上体面衣衫而在人前拢样的“衣架”——一副“Smart”的样子,“活像一个人”!
呵!一个“虚有其表”的木偶,有什么好看?
但这一位木偶先生,的确有点特殊。平常的木偶,似乎由于他们不知自己只是一个“衣架”,所以,他们一旦地位站得高一些,或是偶尔衣服穿得漂亮了些,他们老是神气活现地面对着一切人;而眼前这一个木偶,他还有些“自知之明”,他似乎还知道自己只是一个“脱掉帽子,没有脑子”的东西,因而他有点怕羞,只将背部向着人。
“咦!这一个木偶,为什么脸对着里面呢?”霍桑心里,这样不经意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