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探墓笔记:1949作者:灵渡
第1707章虎啸山林
我找到了一个特漂亮的莲花灯,小巧精致,隨便用手就能握住,装进包里也不占地方。我笑著说:“书生,我找到个好东西。”
书生过来看看后说:“確实是好东西,你看,我也找到了一个好东西。”
我说:“这是啥?这不就是刀子和叉子吗?”
书生说:“你看这刀叉和现在西方人用的刀叉有区別吗?”
我这一看可不是怎么的,竟然和现在西方人用的刀叉一样。
书生笑著说:“这说明刀叉用来吃饭我们老祖宗早就试过了,到最后还是觉得筷子更好使。”
我说:“西方人用刀叉是把整块肉放火上烤,烤熟了用刀子切开吃。我们是在厨房里把肉先用菜刀切开,再用来烹飪,自然用筷子更好用。”
书生说:“这就是进步啊!你觉得呢?”
我想了想说:“是啊,既然老祖宗逐渐不用刀叉了,肯定是觉得筷子更好用。”
书生说:“没错。这东西虽然不值钱,但是文化上来说,这就太有价值了。”
我摆著手说:“没必要,就让西方人觉得他们先进就好了,我们无所谓。反正我们用筷子吃饭挺好的。”
陆英俊嘆口气说:“以前我还觉得西方人用刀叉吃饭多先进呢,现在看来,我真的太傻了。”
挑挑拣拣,也没啥值钱的了,倒是有几件不错的青铜手势,有手鐲,有簪子,选了一些精致的,我们就出来了。到了外面,收穫满满,大家都很开心。不仅拿到了金子,还拿到了一些小玩意。尤其是这三个女人拿到了手势之后,迫不及待就戴了起来。
我笑著说:“这里面大概率有西王母用过的手势。”
王小红惊呼道:“真的假的?我这个手势是西王母戴过的吗?”
“差不多。”
“但是这个手鐲对於我来说太粗了。”
“粗就对了,西王母胳膊很粗,这人也很胖,起码有一百七八十斤。”
我抓住王小红的手鐲,用力往中间按了按,终於合適了。这手鐲虽然是青铜的,但是做的很漂亮。是两条龙的样子,开口的地方是两个龙头,后面是相连的龙尾。不过放的有点久了,上面已经锈跡斑斑。
我让王小红先摘下来,我用布条开始擦,把桌子擦亮了又给她,她带著自己看了很久。
现在的女人很少用簪子了,不过还是都开心的想办法把头髮挽起来,把簪子插上,插上之后还互相让对方看看好看不好看。
书生最在乎的就是弄回来的那些印章啥的,在笔记本上做笔记呢。
我则把那个油灯拿了出来,倒上了猪油,点上了。这灯是真的好看,点上灯之后,就像是一朵开放的莲花。
老陆手里有一个很小的圆形的物品,口很小,有塞子,塞子也是青铜的,塞进去之后,可以旋转,有卡扣能卡死。
这圆形的东西和土豆大小差不多,看起来挺厚的,但是又不重。外面雕刻的是一个南瓜的花纹,上面的开口就是一个瓜扭儿的样子。
他说:“老王,你看看我这个是做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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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过来仔细看,掂量了一下,我说:“这个好像是空心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