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
刚离开院子,就听到了一声狗叫,一只小泰迪在前方的路上蹦来蹦去,特别可爱活泼,泰迪后面跟着一个逼近一米九的高个子男人。
好吧,程颜佑差点忘记了,她的邻居是陆渐臣。
陆渐臣还养了一条白色的泰迪狗,名叫柚子,陆渐臣回京后,狗子也带回去了,半年不见,这条狗居然长大了不少。
程颜佑被它的壮硕给震惊到了,怎么可以这么肥?确定这健康吗?
这养狗还是养猪啊?
陆渐臣实现从头到脚飞快扫了程颜佑一眼,然后就跟大爷遛弯偶遇问候一眼:“哟,这不是小程吗?大半夜打扮这么漂亮去哪儿啊?”
程颜佑一噎,感受到了京爷的松弛感,跟两代人似的,隔着辈一样。
陆渐臣长得太符合现代人的审美了,也没有最开始那么糙,虽然语气地地道道的京味,但还能接受。
程颜佑懒得跟陆渐臣废话,上车、开车、离开。
陆渐臣挑挑眉头,车经过他的时候,他一人一狗待在路边等着车从他面前走过。
。。。。。。
医院。
程颜佑到了病房时,给秦远泽发消息,她不想冲进去看见了不想看的画面。
隔了两分钟,秦远泽才从病房里出来。
门开的瞬间,程颜佑看见了病床上脸色苍白一脸病怏怏的付宜宁,破碎感拉满了。
程颜佑张扬明艳精致得随时可以去秀场,这一对比太强烈了。
果然,付宜宁脸色就更白了,不甘心和恨意都深深藏在了眼底,只能跟秦远泽露出更加可怜兮兮的表情。
一照面,就非常的暗潮涌动。
秦远泽用眼神安抚了付宜宁,再走出来,盯着程颜佑,他似乎很不适应程颜佑越来越强势的装扮,记忆里还是穿着校服笑起来很乖巧的女孩儿,他皱眉:“非要打扮成这样吗?”
程颜佑也在打量着秦远泽。
秦远泽从小就是温暖的白马王子,校服穿在他身上就是干干净净的校草学长,气质干净温和。
现在长大成熟了,更有男人味,气场也强大了不少,给人的第一印象依旧非常的好,完全不像陆渐臣那样浑身上下都是贵公子的气派。
秦远泽是温和的花束,陆渐臣那就是一颗闪亮发光的宝石。
所以各花入各眼,大多数人喜欢陆渐臣魅力无限的,程颜佑喜欢清粥,她喜欢干干净净的弟弟类型,也是受了秦远泽的影响。
“我这打扮很正常啊。”程颜佑低头看看自己,甚至对着能够反光的墙面欣赏了身型,眼里都是对自己的满意。
秦远泽淡淡道:“我知道你怎么想的,无非就是想给宜宁一个下马威,她病了,看见你这样,心情又怎么能好?”
程颜佑:“我跟付宜宁又不熟,她怎么想,跟我有什么关系,你会在乎一个陌生人觉得你的打扮碍了对方的眼吗?”
秦远泽说不出话来了。
“你这么担心付宜宁的心情,其实问题不在我身上,我就穿一条裙子,踩着高跟鞋,涂口红,女人都这样打扮的,很正常啊。如果付宜宁这点受不了,你应该给她找个算命的,八字弱成这样,如果我打扮得更辣一点,这不得把她给克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