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在宁国,也就是贺拔鲜卑趁着梁朝内乱,侵扰豫、徐边境时,他又杀了一个回马枪,打得贺拔鲜卑的将军抱头鼠窜,至于原本和赵煊打假仗的两位鲜卑守将……
这两位,已经养寇自重、隐瞒战败等罪行已经暴露了。
在攻打、侵袭徐、豫边境的大军抵达前线后,他们两人,就被押解至宁国京都长安,等候朝廷审讯去了。
如此一来,这两位,倒是不用担心赵煊会拿他们两个怎么样了。
不过,对于这两个人来说,这样的“舒心”,有还不如没有呢!
自从赤鹿石事件后,南边的梁朝就从来都没有消停过;而在北朝,自打拓跋鲜卑“禅让”皇位给慕容家后,北朝三国的权贵,全都开始虎视眈眈,觊觎起北朝皇家的宝座来。
说起来,贺拔鲜卑急着趁梁朝内乱寻衅,主要目的,还真不是攻城略地、达成开边拓土的不世之功,而是通过战争的手段,把宁国国内的矛盾转移到国外去。
所以,被派过来攻打梁朝的将主,正是贺拔鲜卑第一权臣之子,宇文桥。
这宇文桥祖上,曾在梁朝不是“南梁”,还是完整的“大梁”时,攻打过汉家国土,乃是宁国的开国功臣,到了宇文桥父亲这一代,宇文家已经被历代家主经营成了宁国第一世家,而宇文桥本人,参加过宁国与羯胡、梁朝、魏国的征伐,甚至还打过匈奴人,称得上是宿将。
可面对赵煊这样的用兵高手,与褚鹦准备的、人无我有的军资军械时,宇文桥就束手无策了,毕竟,积年的宿将,比不过霍去病再世的才华,腐朽王朝的军资,也比不过褚鹦准备的军资,拿不到足够好处的鲜卑士兵,也比不过已经通过战争,打出军魂的北徐军队。
北徐方面样样都比贺拔鲜卑强大,两军交战后,样样都处于劣势的贺拔鲜卑,迎来的结局只会是节节败退。
别说现在只是宇文桥在前线指挥,想来,就算是贺拔鲜卑的皇帝来到前线御驾亲征,结果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在乱世之中,唯有实力,是最重要的东西。
多积粮、缓称王,方是成就大业的正路。
此言,还真是诚不欺我啊!
赵煊这边,正在跟异族打得如火如荼,但在南朝这边,那些整日间哭哭啼啼念叨“新亭对泣”、“山河变色”的人,事到临头时,却不会顾忌赵煊现在是在跟鲜卑人打仗,他们可是会趁火打劫得很!
就在赵煊部与宇文桥部陷入鏖战时,越州陆家、青巾军朱凌部,都趁机偷袭徐州,但褚鹦早有防备,安排在徐州边境,防备内战的战将,又都是勇猛善战之士,因而,不论是陆家人,还是朱凌的农民军,都没占到徐州的便宜,反倒是狠狠吃了一亏。
面对被俘的陆涛,褚鹦面无表情地吩咐道:“去信问越州方面,愿不愿意向北徐俯首称臣?若是愿意的话,就放陆某回去,若是不愿的话,就把陆某杀了。”
听到褚鹦的话后,陆涛霎时间变得面无血色、瘫软在地,嘶嘶呵呵地怒斥道:“你这毒妇!你这毒妇!你分明是想要我去死!”
褚鹦对他的怒骂充耳不闻,坐到今天的高位,骂她的人多了,多陆涛一个不多,少陆涛一个不少,因而,褚鹦只是瞥了身边人一眼,就有人收到了相国的讯号,动作麻利地拿破布堵住了陆涛的嘴巴,把不讨喜的人拉了出去。
而在褚鹦身侧的桌案后面,端坐的曹屏已经写好信件,封入鱼盒,交给吏目,吩咐吏目交给使者送往越州方面,至于褚鹦为什么会提出以一人换一城的离谱要求,曹屏心知肚明。
她们这位明公,根本就没想要与越州和谈,更没想过索要金钱财宝,放归战俘的事情。
有了瀛洲的褚鹦根本不缺金银,耕织备战多年的褚鹦亦不缺粮草,所以,与其要那些自己根本就不缺的东西,不如诈一诈越州,万一陆家家主陆海就昏了头,愿意用越州换弟弟呢?
当然,更大的可能是陆海不会拿这么大的代价,来换他的弟弟。
但在这种情况下,她们就可以离间陆氏兄弟的感情了。
身为越州和陆家的高层,拥有双重身份的战俘陆涛,难道会半点越州的情报都不晓得吗?
只要离间成功,对“不肯救他”的陆海失望,陆涛说不定会选择臣服呢!而在这种情况下,褚鹦能得到的东西,就不是金钱所能换来的,比如说越州的情报,越州的城防图之类的……
退一万步说,就算这两条计划都没能成功,褚鹦既没有等到陆海犯傻,也没等到陆涛臣服,陆涛就是一个铁骨铮铮、不肯出卖哥哥的硬汉子,那么,直接杀了陆涛,也是有好处的。
至少,对南梁内部各路军阀阀主来说,这将是一个威慑,当他们知晓北徐州这边,离开赵煊后,依旧拥有平定叛乱的能力,褚鹦本人,还有随意杀掉世家子弟、不顾天下哗然的胆量后,还敢在赵煊与蛮夷作战时,把北徐方面当软柿子捏吗?
想来,但凡是头脑正常的人,大抵都不会那样做的……
越州方面,收到褚鹦的信件后,陆海只觉深受挑衅。
内容是在挑衅,就连称呼都在挑衅!
瞧瞧吧!北徐州方面是怎么称呼褚鹦的?鸾台相国、大冢宰、徐州大行台褚夫人!再瞧瞧北徐州方面是怎么称呼他的?越州罪人叛逆陆某!
褚明昭这女人到底要干什么?
正常情况下,大家都会通过谈判,谈出一个合适的价位,然后交换战俘,现在褚某这女人却说,越州不臣服于北徐,她就要杀了二弟陆涛!她明知道,他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的!
她难道真的敢杀他弟弟吗?
还有……赵某不才是那个打江山的人吗?
他怎么让一个女人骑到了他脖子上面去?
难道是赵某不愿意做相国,不愿意做徐州大行台?
赵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