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八推了推眼镜,无声地支持着神乐。
“对对不起,”女人伸出一双不满了细小裂痕的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可是我真的走投无路了!我觉得自己已经活不下去了!”
女人名叫芋子,有一个八岁的儿子风太。她的丈夫在五年前就去世了。同一年,更大的噩耗席卷了这个家:风太被查出患上了白血病。
芋子的家庭十分普通,失去了丈夫后便没有了经济来源。即使丈夫还在,他们的工资和存款也无法支撑起儿子治病的费用。
可是芋子坚持下来了,她没日没夜地工作挣钱,不管是当女佣还是去酒陪酒,她都咬着牙坚持下来了。一点一点地挣出儿子治疗的费用。
可是,就在三天前,风太还是被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
“我已经坚持不下去了。”芋子的脸上写满了绝望,“哪怕我真的凑齐了手术的钱,医生说成功率也不足百分之十。”
银时沉默着,他可以帮这个女人解决掉很多麻烦,比如骚扰她的客人,但是他无法去治愈一个身患绝症的孩子。
即使这个世界充满了太多不科学的设定,但是生老病死这一条铁律还是永远存在着。
“我已经活不下去了。”芋子轻声说道。
“既然活不下去的话,那就去死好了。”沉默的房间中,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万事屋三人组诧异地看向声音的来源。
alter,或者说唐锦越,端正地坐在芋子的对面。他面无表情地说出了这句话,他并没有在开玩笑。
他是在很认真地建议这个绝望的女人去死。
64。回忆杀01
活动室上的牌子从来没有变过,还是每天按时开放着。可是来这里的孩子们却越来越少了。
越来越多的功课,让他们不再期待着每天那一个小时和同学们一起玩乐的时间。更何况,现在有太多其他娱乐的方式。有空闲的时间,他们更乐意留在宿舍里,吹着空调面对电脑。
不过,即使现在的活动室鲜少有人问津,这里仍然被打扫地一尘不染,仿佛仍在等候有人推开门一般。
现在,这里就有人了。
十五岁左右的少年少女面对面坐在书柜前的方桌边。
唐锦越撑着下巴看着窗外。平时没什么交集的同学突然单独约他,说是有很重要的话要对他说。可是他已经干坐了十分钟,对方还是低着头一言不发。
唐锦越其实很不想来,他现在应该和夏维卿一起在宿舍里打游戏,而不是跟一个基本上就是陌生人的女孩子大眼瞪小眼。他向来是一个闲不住的人,等不了这样无聊的氛围,唐锦越翻开随身携带的一本侦探看了起来。
沈丹樱低着头,眼睛盯着地板的缝隙。她的手上全是汗,紧紧地抓着裙子,把裙子抓出一条条的皱褶。
夕阳透过窗户照在桌子上。沈丹樱悄悄抬起头,看着她对面的少年。他眼眸低垂,细长而茂密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少年白皙而纤细的手指划过书页,用比常人快上两三倍的速度翻着书。
少女觉得脸上烧起来了,她开始嫉妒那本书。现在,能和唐锦越呼吸同一片空气,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对于她来说已经是莫大的幸福。
沈丹樱没有想到唐锦越会答应她。在她鼓足勇气在qq上向他发短信时就已经做好了被无视和被拒绝的准备。可是,就在她发出消息之后,就收到了回复“可以,不过时间最好不要太久”。
两条信息紧挨着在一起,沈丹樱把那十二个字读了一遍又一遍。她魔怔般地用手指轻轻触碰着那条信息,仿佛隔着屏幕抚摸着发信人的皮肤。
沈丹樱在学校里是很容易被忽视的存在。她长得不算好看,鼻梁上架着啤酒瓶底厚的眼镜。脸颊上也因为过度的压力接二连三地冒出痘痘。家境很普通,和家人的关系也很僵。每年她都收不到家里寄来的东西,逢年过节也不会有人来看她。极为内向的性格让她连跟室友一天都说不了三句话。
更重要的是,在这个天才云集的地方,她一点都不出众,没有脱颖而出的才华。
一个月前,一个老师找沈丹樱过去谈话,他很为难地对她说:“你如果在外面的学校里的话,肯定是能轻松考上清华北大的学霸。但是,我们这里需要的是可以改变世界的天才。”
没错,她早就感受到了,自己就像误闯进天鹅群中的丑小鸭一样。她所擅长的,她所引以为傲的,只是在学校中的考试中取得高分罢了——在这里是没有一点用处的。
沈丹樱在学校中是最努力最用功的学生。她每天的睡眠时间不足四个小时,剩下的时间除了吃饭全都用来学习了。即使如此,她依然是吊车尾。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她在一次次痛苦的失败中承认自己不是天才,只是一个擅长应试教育的考试机器罢了。
沈丹樱却喜欢着唐锦越。她不知道是长久以来对那个人的羡慕变异为了爱慕,还是在妄想着去追逐一个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梦。
她一直看着那个人,如同众星捧月般地一直以来占据着学校里所有人的视线。而沈丹樱,只是无数道视线中最不起眼的一道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