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我是上了年纪的人了,可看不得你们这小两口腻歪……”
回了家。
紫药水涂在手腕上,秦烈云感觉伤口凉飕飕的。
举起手腕一看,无奈地笑了:“这样你就放心了吧?”
“放心了?”白露碎碎念着:“只要你一上山,我有哪一次是放心的?”
说白了,秦烈云只要上山了,她在家里就是心神不宁的。
只好不断地给自己找活儿、找事情干,转移自己的心神。
这样才能安安稳稳地待在家里。
“没事儿的。”秦烈云笑着安抚着:“山上还是很安全的。”
当然,安全的前提是,别遇见那些稀奇古怪的动物。
比如说,狗熊。
扛着猎枪,和狗熊四目相对的时候。
不光是撅着屁股掏蜂蜜吃的熊懵逼了,就连准备打傻狍子的秦烈云,也懵逼了。
嘶!这咋办呢?
艹!狭路相逢勇者胜,干吧!
说时迟、那时快。
秦烈云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呢,手上已经干脆利索地举起枪,给子弹上了膛。
“砰!”
一枪打出去,正中熊身体。
秦烈云半点含糊都不敢有,紧接着又是“砰砰砰砰”连开四枪。
这四枪,枪枪都是奔着脑袋去的。
这回,他是更胜一筹,熊轰然倒地。
当然,秦烈云还是保持着举枪的动作,小风一吹,他只觉着后背凉飕飕的。
不管力气有多大,看见造物者偏爱的生物出现在自己面前,那带来的天然压迫感,总让他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放下枪,秦烈云缓了缓神儿,这才拿着小刀,走上前用力的割开了熊皮。
他的目的,就是熊肚子的那个熊胆。
上回打熊的时候,他都忘记还有熊胆这么一回事儿了。
熊胆不算太大,也就巴掌大小的一个玩意儿。
勉强算是个铜胆,不过这玩意儿很值钱,就这么一小个儿的,咋说也能上一百多块呢。
熊皮的话,落在他的手上,可算是糟蹋了。
他是没办法做到,把熊皮完整的剥下来,简单收拾了一下,发现弄不出啥头绪。
也就果断放弃了。
宰熊有点匪夷所思了,秦烈云也没打算把熊带下山,抬手将熊弄进空间里。
先放空间里存着吧,反正也不会腐烂、坏掉。
等他什么时候有时间了,再弄到黑市里卖了。
接下来就是消除痕迹了,就连掉在地上的蜂窝,秦烈云也没放弃。
虽然被熊的大脚掌子掏了,可里面还是有不少蜂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