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了大概能有一里地,指路箭头突然变成了两股。
一股指向前方的山坳,另一股绕到杨枫身后。
见此情景,杨枫下意识地停住脚步,打开保险端起半自动步枪。
箭头分为两股,意味著狼群发现了自己。
前方的狼群负责吸引杨枫注意力,后面的狼,准备趁机给他来一下狠的。
“他娘的,这是要被包饺子呀……”
杨枫心头暗骂。
不怪周满山说这些狼成了精。
果然是个顶个的狡猾。
前后夹击,请君入瓮,还真是有一套。
即使如此。
杨枫也没有任何慌张。
狼群会玩战术,杨枫同样也会。
擒贼先擒王。
只要找到狼王,將它一枪干掉,其他的狼將会成为一盘散沙。
想到这。
杨枫眯起眼睛启动小手子的情绪感知能力。
正前方的山坳浮现出大量光晕。
“瘪犊子,我看你往哪躲!”
四周光晕亮度不一,代表都是普通的野狼,而这团黑得发亮的光晕,必然是威胁最大的狼王!
紧接著,杨枫不去管身后越凑越近的野狼,径直端起步枪一步步朝著山坳的狼王走过去。
狼王显然没料到猎人敢朝它的位置过来,从藏身的石头后头探出脑袋,双眼死死地盯著越来越近的杨枫。
“再近点,再近点……”
杨枫心里算著距离,手指在扳机上虚扣。
身后的几头狼见杨枫背对著它们,不由得胆子大了起来,压低身子肚皮贴著枯草,悄无声息地往前挪动。
五米,三米……
杨枫突然停住脚步。
狼王以为杨枫要开枪,前爪按地就要往旁边冲。
说时迟那时快。
杨枫猛地转身,枪口不是对著狼王,而是对著身后的野狼!
“砰砰砰……”
五六半的枪声在林子里炸响,震得树上的枯叶呼啦啦地往下掉。
杨枫压根没瞄准目標,全凭金手指標註的光晕位置进行连续点射。
身后三头打算偷袭的野狼,脑门几乎同时绽开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