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头又看见一套米白色速干料子的运动套装,也当场花钱买了下来。
其实她并没多喜欢这套衣服的款式,但却觉得这衣服最实用。
不然照她现在这样天天穿个小裙裙,还要上下学来回蹬自行车。
容易走光不说,早晚骑行时的凉风,还特别伤膝盖。
不如这套运动装好。
虽然长衣长裤,可却是速干料子的。
不但早晚能挡风,白天穿着的时候还方便散汗。
又保暖又不会闷,绝美~
换上运动装以后,什锦感觉整个人都瞬间轻盈了不少。
至于之前的那身粉红kitty荷叶边套装蓬蓬裙?
不好意思了您内,什锦直接塞进了衣物捐赠箱,让它们变成了粉红的回忆。
二次元装扮虽然很酷很可爱也很漂亮,但也很抱歉,很不适合她。
换了套运动服自然也要搭一双同款运动鞋。
但对于鞋子,她却是比较有讲究的。
通俗一点儿讲:这家店的鞋子她没看上。
满商场看鞋子的时候,什锦看见了一家美发店。
她想了想,进去染了个头发。
原身之前也不知道什么中二审美,竟然把头发染的一条粉、一条绿、一条蓝又一条黄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拿彩虹糖当洗发水了。
不是说她审美不好哈。
主要是她这张脸长得实在是太清冷,根本不适合聚集这么多热烈的颜色。
就,很不搭。
走到美发店内,什锦让tony老师将她的头发剪短。
其实什锦还是喜欢长发的,但奈何原身的头发已经被她霍霍的不像样子。
分叉、焦枯,脆弱又易断。
最主要的,从发中开始,她的头发便是一团乱麻,已经完全梳不开了。
这样的头发能挽救吗?也许能,但没必要。
头发嘛,可再生资源,一剪刀下去,之后再养新的便是。
tony老师的剪刀也是稳准狠,一剪刀下去,什锦及腰的长发瞬间就只刚刚好够到下巴。
她将头发染回了黑色后,这下满意又清爽地离开了美发店。
本以为这会是愉快的一天,但谁知,出门她就又被狗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