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希望格里菲斯杀了你!”
“这家伙什么情况。”
格斯愤怒地瞪着她离开的背影,拳头不自觉地握紧,他的胸口像是被火烧一样疼痛,不仅是伤口的疼,还有被人莫名攻击的愤怒。
“这一点也不奇怪。”
一旁一个黄发青年正摩擦着飞刀,头也不抬地说道。
“卡思嘉丢弃了女人的身份,和我们这帮雇佣兵一起过着军人的生活,她可比我们其他人都要强。”
“而且格里菲斯两天前下令让她躺在你身边,为失血过多的你而取暖,他只是说,女人给男人暖身子是理所应当。”
黄发青年继续说道,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戏谑。
“你终于醒了吗,你叫什么名字。”
就在这时,那名白发青年走了过来。
在格斯看来,他长着一张女人的脸,尤其是那一头柔顺白发在阳光下闪耀着银色的光芒,蓝色的瞳孔深邃而锐利,仿佛能看穿人的内心。
格斯明白这位就是格里菲斯了。
“格斯。”
格斯淡淡地说道,他的声音因为受伤而有些沙哑,眼神中透露出一丝警惕。
格里菲斯点了点头,然后将格斯的双手剑递到格斯面前。
“是把好剑,但我用不了它。”
格斯不明所以,他接过剑,看着剑柄上熟悉的纹路,心中五味杂陈。
他还遇到过一帮人找他打架,在打伤他后给他治病还把武器物归原主的情况,但眼前这个人的做法,却让他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要跟我走走吗?”
格里菲斯邀请道,他的声音低沉而温和,却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意味。
……
格斯跟在格里菲斯身后在营地内闲逛。他的脚步有些虚浮,每走一步,胸口的伤口就会传来一阵刺痛。
“你们是谁?”
格斯问道。
“鹰之团。”
格里菲斯简洁地回答道。
“鹰之团?”
“听说过我们吧。”
“听到过一些谣传。”
格斯一边回应一边回想着自己从别佣兵那里听到过的信息。
鹰之团,最近这片地区十分出名的佣兵团,基本上佣兵都不想看到对方在敌人的阵营中,也是因为他们,之前的攻城战从三天拖成三个月。
他们的名声,就像一阵狂风,在这片土地上席卷而过,让敌人闻风丧胆,也让同伴心生敬畏。
两人随后来到了一处山丘上,一只雄鹰在天空中翱翔并发出鸣叫。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