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没有武道修炼天赋,但是拥有大量理论基础,可以开发武学,创造功法。
让武学修炼需要的天赋和成本,变得更低廉的另类武学天才。
也可以获得,类比武道天才们所拥有的一切待遇和奖励!
没错,周浩将武道天才,分成了武学理论天才和武道修炼天才两种。
前者,类似于他前世的科学家,专门发展钻研理论,手无缚鸡之力。
只不过现在,他们开发的学文,变成了武道而已。
后者,则是正儿八经的修炼型天骄,武道类的强者!
可干万别小看武学理论天才,周浩其实最看中的就是这类人!
毕竟,这类人可以开发和推进武学的整体发展,创造出更容易修炼的功法。
以前,需要一定的天赋才能修炼入门,现在若是用了他们创造的功法。
也许需要的修炼天赋会更少,消耗更低,让更多人都可以成为武者,走上武道!
如此作用,丝毫不比一位强大的武道天骄差多少!
再加上,武学理论型天才,可能不是完全的手无缚鸡之力。
这个综武世界里,拥有的阵法,符箓,咒术,炼器,炼丹等等旁门武学,其实都可以算到武学理论中去。
毕竟,学习这些旁门武道,是不需要多少修炼天赋的,但也能让人拥有不弱的战斗能力了。
可以说,关于这次第二批新政的推行,天武制绝对是历史性的革新。
代表了周浩的统治核心,以及综武大陆的最大变革!
正是因为这个政策的推行,以此而衍生出来了,接下来的两个全新政制度。
分别是新政重新确立的,严刑峻法和新的奖励模式。
严刑峻法,一直是周浩所主张的政策!
他不推崇以人为本的制度,因为那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讲人情,讲感情而不是讲法律,本身就是一种对法律的蔑视!
他的律法下,不会因为老弱病残的可怜,而减轻刑法,只会一视同仁。
犯法了就是犯法了!
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能因为人的同理心和同情心,而出现偏差。
否则,法律就没有多少存在的意义了!
而对于这次律法的一些修订,周浩将兼并土地、藏匿人口、掠夺社会资源和生产资料、武者擅自对普通黎庶出手、贪赃枉法、黎庶故意挑衅武者、商贾肆意变更物价、军队临阵脱逃、叛国投敌等重大案件。
全部列为了最高刑法,轻则诛连全家,重则夷三族。
与之相对应的,是一大批新的奖励制度诞生。
比如,围绕着武学选材制度,展开的各种奖励模式。
其中,研发武学,发展武道,打造炼器,炼制丹药,符箓布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