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回到派出所,泡上热茶休息一会,派出所有个小食堂,开始准备午饭。
菜香在小院里飘散开,县局档案室的工作人员也到了,送来三册陈旧的牛皮纸案宗,是封存近三十年的旧档。
保存的还算可以,但往桌上一放,还是散发出一股子霉味。
杨善文揉了揉鼻子道:“明远,咱们吃完饭再看吧。”
陆明远道:“边吃边看,咱们要跟凶手赛跑,从昨晚爆炸案到现在已经过去10个小时了。”
陆明远判断王汉卿还没死,还有三天的命,所以需要抓紧时间。
当然,也不排除不到一天就杀掉王汉卿的可能,但也不会太快,对方需要造成王汉卿意外被杀的假象,所以需要给出王汉卿逃跑的时间,然后假装在某地被凶手抓住杀掉了。
眼下尽快锁定凶手,就相当于在救王汉卿的命,而锁定凶手的办法就是从旧案里找到线索,尤其是某个案子没抓住凶手,然后这个被害者的家属或者朋友为其复仇,才符合连环复仇杀人案的特点。
所以,接下来的时间都需要按小时计算了,但愿能从这三本卷宗里找到答案吧,否则,时间就不够用了。
陆明远,孔书岚,林永强三人一边吃完一边看着卷宗,每人一本,
杨善文则在一旁吃饭,看着三个年轻人的认真劲,他也很欣慰。
他一方面希望能有所收获,另一方面又怕陆明远的怀疑是对的,那样的话,他就深陷巨大的政治斗争之中了。
三人大概了解完眼前的卷宗,就交换着看。
午饭吃完,也基本看完了,了解了大概情况,大家吃着苹果开始交换意见。
三起案件,集中在1972至1977年之间的恶性妇女人命案,案情相似、结局迥异,藏着截然不同的时代痕迹与办案漏洞。
第一起案子,发生在1973年春,四台县近郊村落,案情为入室强奸杀人,正值夏季,凶手去隔壁院子借梯子,恰好看到隔壁家的媳妇一个人在厨房冲澡,而家中没有别人,凶手产生了邪念,刚开始试图和受害者苟合,被受害者谩骂轰赶,凶手被激怒,强行将受害者的头部按在浴桶里实施强奸,结束后,却发觉受害者被水呛死了。
案发后凶手迅速被抓捕归案,经公社法院审理,证据确凿、案情恶劣,最终直接判处死刑,依法执行枪决,全程无任何争议、无半分疑点。
第二起是受害者下夜班回家的路上遇到流氓,受害者拼死反抗、大声呼救,周边居民出来相助,凶手情急之下痛下杀手,属于强奸未遂致人死亡,后连夜逃窜。
受限于七十年代落后的刑侦条件,夜里很黑,无完整物证留存,村里人员混杂,也经常有路过的外地人,警方穷尽手段摸排数月,始终没有锁定嫌疑人,最终案件沦为悬案。
第三起案子,却有些不同,也是三起旧案里唯一留存重大疑点充满争议的命案。
该案案发于1974年深秋,案发地点就是四台县到地台镇的路上,受害者为地台镇的一名农村女孩,搭乘同村男子的拖拉机顺风车回地台镇,本是乡村随处可见的寻常小事,却不料引来了杀身之祸。案件阐述是凶手驾驶拖拉机,在荒无人烟的土路上对受害者实施强奸,施暴结束后,将受害者残忍杀害,为销毁罪证、掩盖罪行,直接将尸体抛入路边的深水沟渠中,伪造意外落水的假象。
警方走访后,有人证明女子上了男子的拖拉机,所以很快锁定了司机为凶手,可凶手不承认,他说半路和女子吵架了,他把女子赶下车了,是谁做的案他不知道。
通过现场勘验确定勒死女子的是一条皮带,而男子根本没穿过皮带,也没找到这条皮带,加上司机坚决不承认,法院量刑留有余地,并未判处凶手死刑,最终以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合并论处,判处无期徒刑。
司机关了几年后,依然不认罪,偏偏赶上了严打,那时候对流氓案是重罪,在整顿陈年流氓积案从重从快处置恶性旧案时,这起本就疑点重重的旧案被重新翻出复核,为贴合严打政策肃清恶性案件影响,案件被从重改判,直接对当年的司机执行了枪决。
直至行刑前,这名凶手始终拒不认罪,全程反复喊冤,坚称自己并非真凶,却终究没能推翻既定判决,带着满身疑点被枪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