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很清楚,当时华队说的案发时间是本月初,而他们就是在上月中旬聚餐的。
时间对得上。
地址也没错,华队当时也提到了电子一条街。
就连死亡人数也一点不差。
于大章怎么也没想到,上个月他们在一起八卦的案子,竟然出现在了自己眼前。
真是太戏剧性了。
隔著上千公里,他不但接触到了这个案子,还亲眼看到了案宗。
案子的结果也和他之前预料的一样,被成功侦破了。
还没看完案宗,于大章怎么知道案子破了?
很简单。
还没侦破的案子,也不会出现在他的办公桌上。
这种大案,是一定会成立专案组的,而且会调用大批警力协助侦破,以求用最快速度将嫌疑人抓捕。
在燕京抢银行,还开枪杀人,这要是让劫匪跑了,社会影响可想而知。
只是————
钱抢的太少了吧。
冒这么大风险,还杀了三个人,结果四个劫匪就抢了75万?
这些钱分完之后,每人只能到手十多万,说得难听点,这些钱都不够他们跑路的。
穷疯了吧。
如果只是为了这么点儿钱,抢什么不行啊,哪怕去抢劫一家典当行,都不至于抢这么少吧。
难道是时间不够,所以只能带著这些钱离开?
又犯职业病了————于大章自嘲地摇了摇头。
他现在看到疑点,就会不自觉地去分析和假设。
其实根本就没必要,眼前这个案子已经被侦破了,直接看结果就行。
接下来他将案宗快速看了一遍。
和他想的一样,这群劫匪虽然当时成功逃离现场,但警方仅用了四天就将他们的藏身地找到。
唯一让于大章感到意外的是————
这四个劫匪一个没剩,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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