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荣直点著头:“照这么下去,我看你迟早成为咱们县城的首富。”
崔牛嘿嘿一笑,抓了抓后脑勺,有点不好意思。
“我跟那些会做生意的比,还差得远呢!再过几年,县城里怕会出现很多真正的有钱人。”
他是重活一世的,自然明白从八十到九五这十五年间,將有多少有头脑的人,借著改革春风,成为拥有金山银山的人。
当然,崔牛不大稀罕。
上一世他啥日子没见过,啥有钱人没见识过,王公贵族只等閒!
这辈子好好打猎,赚点钱,跟娇妻过美满小日子就够了。
总部里,大家一起动手,把豺狗开膛破肚。
豺狗皮洗乾净后,崔牛打算带回给苏春柔处理,可以做各种皮具。
这阵子她会在城里待著,也免得无聊。
至於豺狗肉,切下腿部、腰部和腿部的肌肉!
这几个部位的豺狗肉比较鲜嫩,有肉香味,也不会太腥骚。
放大料去燉,绝对是美味。
至於其它的,全部剁成一段一段,丟给十三只藏獒吃。
赵志荣让食堂大佬,把一堆豺狗肉燉起来。
放陈皮、八角、肉桂等大料,燜得香香的。
而崔牛拿了药水啥的,帮受伤的藏獒处理伤口。
本来,狩猎队有专门大夫是帮受伤猎人和猎狗治伤的,但都不敢靠近藏獒。
藏獒太凶了!
別一不小心,被它咬了。
事实上,到了狩猎队,虽然十三只藏獒,对所有人都没表现出任何攻击性,但也都冷冰冰的。
只有崔牛在这,它们才会显得热情听话。
毕竟,崔牛可是用武力把它们打服的!
给藏獒处理好了伤口,崔牛也架起了一口锅,锅下边烧起了火,燉了一锅清水。
然后把那些人不吃的豺狗肉放进去。
熬熟了,全部夹起来,放到一个大盆里。
十三只藏獒早就嗷嗷待哺,闻著散发骚香味的豺狗肉,纷纷扑来,大口大口吃著。
这一锅燉豺狗肉,没放任何调料,盐都没放。
狗不能多吃盐,而且,任何动物的肉里头,都天然带著点盐分,这就够了。
另外,也不能老吃生肉,偶尔得给它们吃点熟肉。
加上豺狗太野,难免会沾染细菌,煮熟了更健康。
看著十三只藏獒,嗷呜大口吃著清燉豺狗肉,崔牛的脸上,透出了一丝舒心的笑。
他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
“十三只藏獒,只给藏獒王起了名字,你们也得有个称呼。”
他乾脆找来一小罐油漆,又找了一支毛笔。
趁这些藏獒吃著肉,分別在它们身上写下一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