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也给李乐说了,放马与放羊的不同,马群是在草原上到处游荡的,羊群白天在草原上放牧,晚间回营盘子。马群没有营盘,汉人说,马不吃夜草不肥,所以下马夜就是夜里去跟着马群转,去放马群饮水吃草。”
阿斯楞说着,一仰脖,又一茶缸奶酒下肚,继续道,“下夜马倒没什么,最大的危险是狼。”
“狼?草原狼?”
“嗯,”阿斯楞点点头,“这边有营盘,狼不太敢来,但是草原上就不一样了。早些年环境不好,狼少了不少,这两年又多了起来。”
“这还只是平常。要是遇上母羊难产,你得伸手进去掏,牛得了臌胀病,你得用套管针给它放气,马腿瘸了,你得找药给它敷,打草时机器坏了,你得冒着酷暑趴在地上修,冬天半夜羊圈塌了,你得顶着寒风去抢修……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
包贵端起酒碗,跟阿斯楞碰了一下,仰头喝干,哈出一口酒气,咧嘴笑道,“所以啊,要治那些文青的矫情,别跟他们扯什么人生道理。就把他扔草原上,不用多,三天,就三天。让他凌晨三点被冻醒去添草料,让他骑着马在暴雨里追跑散的羊,让他亲手给生病的牛灌药,让他尝尝被牛虻蚊子围攻的滋味。”
“住蒙古包,冬冷夏热,外面零下三十度,里面靠牛粪炉子,稍微离远点,照样冻得哆嗦。夏天蚊虫多,叮得你浑身是包。没水没电,喝的水得去几里外的河里打,要么喝化了的雪水,不过这水里时不时会有羊屎蛋子。”
“想吃肉,肉是有的,但天天吃,试试?没有蔬菜,没有水果,维生素全靠砖茶和偶尔采的野菜。让他们体会一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顿顿吃羊肉,偶尔换换牛肉、马肉,什么感觉?”
“想要离群索居,寻清净,方圆几百里,人烟稀少,想去哪儿去哪儿。可最近的小卖部,骑马来回得一天。想买包盐,得计划着来。想见个人,赶集的时候。平时,就是一个人,一匹马,一群羊,一整天,没人说话。到时候就知道什么叫孤独了。
“你们知道为什么牧民都好客吗?为什么见到陌生人就热情地请进蒙古包、端奶茶、端手把肉吗?就是因为孤独久了。盼着来个人,说说话,听听外面的声音。最难熬的,就是这个孤独。”
李乐想起刚才回来时,大小姐站在门口等他的那个身影。那一刻的安心,是因为有人在等。而牧民的每一天,都在等,等下一个客人,等下一次赶集,等明年春天,等又一个四季轮回。
包贵又说道,“现在草原上的年轻人,越来越多的宁愿去城里打工,进厂,送外卖,哪怕累点,哪怕受气,至少晚上有灯,有网,有人说话。不愿意回来接这个班。太苦,太累,太靠天吃饭,也太孤独了。”
两人的话,让李乐和大小姐陷入了沉默。
炉火噼啪,映照着龙梅和宝力高被草原风和岁月刻出深深痕迹的脸庞。那张脸上有疲惫,有风霜,但更多的是坦然和坚韧。
那些曾经在书本上、在歌曲里、在臆想中出现的,关于“策马奔腾、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天当被地当床”的浪漫想象,在这平实的叙述面前,像阳光下的露水一样,迅速蒸发,露出底下粗粝坚硬的生活原貌。
那不仅仅是诗和远方,那是日复一日的劳作,是与自然搏斗的艰辛,是面对风险的无力,是深入骨髓的孤独。
浪漫属于短暂的过客,而生活,属于这片土地上沉默的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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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英雄主义,或许就是认清了生活的全部真相之后,依然在春天接羔,夏天抓膘,秋天打草,冬天抗灾,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守护着这片草原,和草原上的生命。
阿斯楞忽然笑了笑,“起势,习惯了就好。这片草原养了咱们祖祖辈辈,咱们守着它,应该的。”
“其实吧,也有好的时候。春天,看着刚下的羊羔站起来,晃晃悠悠地找奶吃,夏天,赶着牲口在水草好的地方,躺在草地上看星星,秋天,打完草,垛得整整齐齐,心里踏实,冬天,一家人围在炉子边,喝奶茶,吃肉,聊天……也有滋有味。”
“就是,别老想那些有的没的,踏踏实实过日子,就挺好。来,干一杯!!”
李乐和大小姐举起杯子,几个人一碰,“干!”
。。。。。。
一顿饭,人不多,还有龙梅和宝力高汉话说的不怎么利索的,但草原的酒桌上有种魔力,只要歌声一起,酒杯就再也放不下来。
一杯接一杯,不知是为了酒,还是为了那歌声里的辽阔与苍凉,抑或是为了这一刻的相聚,无论什么烦恼,似乎都能暂时被那醇厚的酒液和苍凉的调子溶解、冲散。
于是,当马奶酒的后劲开始像草原上缠绵的晚风一样,悄悄在龙梅高亢而婉转,没有任何修饰的歌声中浸润到每个人的四肢百骸时,包贵已经站在了毡房中央,用他那壮硕的身躯扭动着一种难以言喻的舞步,像是摔跤手试图模仿蝴蝶,又像是熊瞎子踩到了热铁皮。
宝力高坐在一旁,拉响了马头琴,琴声苍凉而悠扬,像草原的风穿过岁月。
阿斯楞端起面前的银碗,低沉的呼麦声从他胸腔里震荡而出,像是大地深处的回响。
一曲终了,又拿起一支古朴的冒顿潮尔(胡笳),嘴唇轻触管口,那声音便如同从远古传来,苍凉、辽远,让人想起千年前在这片土地上迁徙的牧人,想起他们的喜怒哀乐,想起那些被风沙掩埋的故事。
在这片歌声里,肉香、奶茶香、与马奶酒的醇厚混在一起,织成一张无形的网,把所有人都笼罩其中。
大小姐靠在李乐肩头,笑得肩膀直抖,也跟着拍手。她喝得不多,但马奶酒的后劲缠绵,此刻颊上那两团酡红便洇开了,从颧骨一直蔓到耳根,连脖颈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暖玉般的粉。
眼眸因酒意而显得水润迷蒙,少了白日里见人时那种清明和分寸,多了几分娇憨,眼波流转间,漾着些慵懒的、不自知的媚。微微张着嘴,跟着节拍胡乱哼哼,手在李乐胳膊上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打了几下便乱了。
那笑容也慢半拍似的,漾开来,带着马奶酒特有的、微酸的甜香。
听着,看着,偶尔小口抿一下碗,像只餍足后晒着太阳的猫。
李乐低头看她,她正好抬起头,对上他的目光,傻傻地笑了笑,嘟囔了一句什么,大概是韩语,又大概是胡话,反正听不懂。
“你念叨什么呢?”
大小姐忽然抬起手,指了指他的鼻子,吃吃地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