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然苦笑一声,大庭广眾之下,他怎么可能乱来,他又不是“鸟族”。
在煎熬与享受中,电梯终於慢慢来到9楼。
虞灵在陆然脚上使劲踩了一脚,冷哼一声,跟著人群向电梯外走去。
身后,陆然吃痛地咧咧嘴,一个上午就被踩了三次脚。
造孽啊!
摇摇头,也跟著走出电梯,向餐厅走去。
吃完午饭,回到办公室,陆然便继续埋头写歌。
终於,赶在上班时,將歌写完。
揉揉发酸的手腕,抓起稿纸便向虞灵办公室走去。
看著直接推门而进的陆然,虞灵黛眉微皱,“你就不能敲一下门吗?”
陆然撇撇嘴,將手中的稿纸递过去,“你又没在里面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要敲门?”
虞灵被噎了一下,这是乾没干见不得人的事吗?这是最基本的礼貌?
算了,说了这混蛋也不会改。
她接过稿纸看起来,入目便是五个大字。
“给自己的歌。”
剎那间,她的嘴角一抽,这混蛋现在起名字都这么隨意了吗?
“你就不能想个好听点的名字?”
陆然无辜地耸耸肩膀,这是音乐教父、渣男祖师爷起的名字,跟他可没有关係。
看完《给自己的歌》,虞灵又翻看下一张。
“死了都要爱。”
这傢伙的脑子是怎么长的,半天就写出两首歌,比杂交水稻还高產。
“你打算唱哪一首?”
这个问题陆然也不知道,一首是他个人喜欢的,一首是適合比赛的。
“你觉得选哪一首比较好?”
虞灵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你这个创作者都不知道,你问我?
她连五线谱都看不懂,怎么知道哪一首更好。
陆然尷尬地笑笑,“先把两首的伴奏都弄出来吧,我再考虑一下到底唱哪一首。”
说实话,如果不是比赛,他肯定选第一首,唱歌当然要唱自己喜欢的歌。
但用於比赛,第二首的效果明显会比第一首好。
虞灵点点头,拿起稿纸就向录音室走去。
从这一点就体现出咸鱼与工作狂人的区別,一个办事拖拖拉拉,不到火烧眉毛时,绝不动手,一个办事雷厉风行、乾脆果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