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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给自己的歌求月票追读收藏(第2页)

陆然苦笑一声,大庭广眾之下,他怎么可能乱来,他又不是“鸟族”。

在煎熬与享受中,电梯终於慢慢来到9楼。

虞灵在陆然脚上使劲踩了一脚,冷哼一声,跟著人群向电梯外走去。

身后,陆然吃痛地咧咧嘴,一个上午就被踩了三次脚。

造孽啊!

摇摇头,也跟著走出电梯,向餐厅走去。

吃完午饭,回到办公室,陆然便继续埋头写歌。

终於,赶在上班时,將歌写完。

揉揉发酸的手腕,抓起稿纸便向虞灵办公室走去。

看著直接推门而进的陆然,虞灵黛眉微皱,“你就不能敲一下门吗?”

陆然撇撇嘴,將手中的稿纸递过去,“你又没在里面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为什么要敲门?”

虞灵被噎了一下,这是乾没干见不得人的事吗?这是最基本的礼貌?

算了,说了这混蛋也不会改。

她接过稿纸看起来,入目便是五个大字。

“给自己的歌。”

剎那间,她的嘴角一抽,这混蛋现在起名字都这么隨意了吗?

“你就不能想个好听点的名字?”

陆然无辜地耸耸肩膀,这是音乐教父、渣男祖师爷起的名字,跟他可没有关係。

看完《给自己的歌》,虞灵又翻看下一张。

“死了都要爱。”

这傢伙的脑子是怎么长的,半天就写出两首歌,比杂交水稻还高產。

“你打算唱哪一首?”

这个问题陆然也不知道,一首是他个人喜欢的,一首是適合比赛的。

“你觉得选哪一首比较好?”

虞灵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你这个创作者都不知道,你问我?

她连五线谱都看不懂,怎么知道哪一首更好。

陆然尷尬地笑笑,“先把两首的伴奏都弄出来吧,我再考虑一下到底唱哪一首。”

说实话,如果不是比赛,他肯定选第一首,唱歌当然要唱自己喜欢的歌。

但用於比赛,第二首的效果明显会比第一首好。

虞灵点点头,拿起稿纸就向录音室走去。

从这一点就体现出咸鱼与工作狂人的区別,一个办事拖拖拉拉,不到火烧眉毛时,绝不动手,一个办事雷厉风行、乾脆果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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