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手持乌黑长棍,自东而来;古剑之主自西而来。两人将战,战且未战。
那根棍子看着平平无奇,却堪称无人不晓。只因那是嗔王的武器。
一杆烧火棍,送葬天下人。
接下来发生的,也不难猜。和苏檀儿预料的一样,嗔王将剑主打败了,亲手将这把剑插进了体内,终结了他的生命。
除此以外,再无其他。
这么说,这具骸骨应该就是这把剑的主人喽?可嗔王明明打败了那么多的敌人,为什么偏偏要回收他的尸体呢?而且这具尸体又为什么会在东海城地下呢?它和韩虎臣之间有什么关系?难道施加在士兵身上的法术,和这具骸骨有关?
苏檀儿还在分析,只听见咔嚓一声,当她扭头看去时,只看到莫秦萧爬上了供放骸骨的神台,踩着那本就酥脆的腿骨,将那一把剑给抽了出来。
这把叫问今朝的剑很重,可以肯定绝对不是青铜制的。秦萧见识浅薄,认不出来,但直觉告诉他,这绝对是把好剑。
突然察觉到身后火热的目光,当秦萧回头看去时,只见苏檀儿一脸不可思议地盯着他看,嘴角不住地抽搐,满是诧异。秦萧挠了挠头,露出一个和蔼的微笑,指着问今朝解释道:
“我有一个朋友,喜欢收集各种剑器,我看这把剑挺特殊的,又没有主人的样子,想着别浪费了,给我朋友送去。”
说完他又将信将疑地问道:“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话音刚落,那具骸骨突然破碎,化作一台白灰,把秦萧吓得不轻。苏檀儿只觉得好笑,憋着笑说道:“这把剑的主人死于嗔仙之手,从记载来看应该是灰飞烟灭、神魂俱散了,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那没事了。找个机会给惊鸿送去。”
说着,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秦萧就将这把曾经名震一时的宝剑塞进了剑匣之中,让它暂时和风残雪做个邻居。随后心满意足,准备打道回府。
看着他那如同获得心爱玩具一般的顽童样子,苏檀儿只觉熟悉,不由得想起来欢喜仙,心中一片温馨,也没有稍加阻止,任由他去了。
两人在密室中勘察一番,实在是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只好按着原路返回了。
虽说没有找到什么有关嗔仙的线索,也没没有找到和韩虎臣有关的东西,但得了一把看着就很厉害的剑,秦萧还是很开心的。
秦萧开心,苏檀儿也开心。先前的矛盾解释清楚了,也就消散了。能和他相处,她自然开心得很。
唯一不开心的,大概就只有风残雪了。毕竟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个邻居,身上的气息还那么古怪,搞不好就会突然暴起给自己两下,风残雪能开心就怪了。
更重要的是,它抢了自己的房子,这才是最不爽的。
时间稍微往前一些,远在荆州的掌剑山,在那最靠近主峰的山峦之巅,立着一座幽深庭院。
庭院不大,至少看起来不算大,约莫五六顷的样子。一间屋子,坐北朝南,是典型的江南屋房,粉墙黛瓦,清新素雅;一个池塘,几只肥硕的鸭子在里面淌水,翘着个大屁股,划开一道水波;还有一个秋千架子,缠着些葡萄藤苗。
称不上有多么精致华丽,也算不上简陋,只是在对这个对于外界来说讳莫如深的掌剑山,在以民风彪悍着称的荆州,这样一间院子有些格格不入。
唯一有些特殊的,大概就是几乎快要种满整个院子的各式鲜花,如芍药、牡丹、玫瑰、月季、杜鹃等等。
就连在外界当做贡品的,有牡丹王之称的“醉风香”,这里也有数十株之多。更别提什么“二乔”、“洛邑红”、“青龙卧墨”、“玉盘盂”、“婪尾春”之类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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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无论是报的上名还是报不上的,基本都能在这里找到。而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颜色都相当鲜艳。
屋前有花海千万,屋后有炊烟袅袅。倒也称得上一声隐世桃园。
作为掌剑山之主的濮阳文颐,一身便装轻衣,没有选择飞行或直接瞬移,而是选择悠哉悠哉地登上山路,一手抱着一盆粉红色的海棠,另一只手则提着个箱子,哼着小曲儿到了院门前。
“汪!”
一声犬吠打破了这里的宁静,一只白面黄狗从围栏的空隙中钻出头来,龇牙咧嘴地叫唤起来。濮阳文颐轻轻在它脑袋上一拍,“苍皇,别叫。”
名叫苍皇的狗顿时认出了来者,高兴地直摇尾巴,待濮阳文颐推开了院门,便迫不及待地扑在了他身上。
稍微和它打闹了一会儿,在叮嘱它看好家门后,濮阳文颐轻车熟路地穿过花海,找了一处空隙。熟练地挖土、浇水,亲手将那花种了下去。
红浪翻涌的花海中突然掀起不平凡的波涛,一只可以用胖来形容的白猫,从一朵牡丹下探出脑袋,蹑手蹑脚地向着濮阳文颐走去。
只是它这体型实在不允许它如此轻灵,还未靠近,便被人一把抱起。濮阳文颐揉着它的肚子,不顾它有些懊恼的叫唤,笑着调侃道:
“琼宵,你是不是又胖了?”
“喵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