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想而知……
怎么看都是一个十分夸张的代言合同!
江哲开价10亿请夏梦琪代言,公司可能根本就赚不到钱吧?
可见,江哲应该是借助这一天价代言合同,送给夏梦琪好处……
不得不说,江哲对他女儿还是很不错的,起码舍得给他女儿花钱。
然而。
即使如此,夏春雷也依然过不去他心里这一关!
他紧皱着眉说道:“江哲,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该不会是想拿出10个亿,买断梦琪的代言权吧?你以为这样就能弥补你给梦琪带来的伤害吗?”
他承认,10个亿确实是个很夸张的数字。
换做平时,绝对无法拒绝签下这样的天价合同。
哪怕一辈子只能给这一家公司代言,也是值得的!
问题在于。
江哲的目的,根本不单纯!
他不惜赔本,也要送给夏梦琪天价代言合同,说句不好听的不就是准备花钱收买他女儿吗?
这不就是另一种“包养”的方式吗?
表面上看是一份正规的代言合同,可本质上还不是在包养他女儿吗?
还是那个问题。
夏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之家,但又不是养活不起女儿!
我们夏家也是有尊严的!
怎能容忍自己女儿被人包养?
面对夏春雷的质问,江哲淡笑着摇了摇头:“夏叔叔,你误会了。”
“我的意思,不是花10个亿买断梦琪的代言权,而是每年给她10个亿的代言费。”
“啊?”
“什……什么???”
“每年10个亿?”
闻言,夏春雷顿时目瞪口呆!
甚至一时间险些无法站稳,张大嘴巴,已经能塞下一颗鸡蛋!
原本以为10个亿的代言合同已经够夸张了,哪怕是终身合同!
扪心自问,只怕夏梦琪余生也很难赚到10个亿的代言费。
结果没想到还有更夸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