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2010年演唱会后台,累瘫的成员们挤在狭小的休息室里睡著了,周瑜靠在他肩膀上,脸上还带著妆。
配文:“我们瑜长大了啊。”
一连串的信息,有担忧,有不解,有关心,也有沉默。
那些没发消息的成员,態度不言而喻。
李月雅看著周瑜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问:“他们……支持你吗?”
“不是支持。”
周瑜收起手机,“是理解。但这就够了。”
决定性证据出现在三天后。
一个陌生號码在凌晨两点给周瑜的加密邮箱发了一封邮件,没有正文,只有一个加密附件。
密码提示是:“你写的第一首歌的名字拼音”。
打开后,里面是三份完整的版权登记文件扫描件,清晰度极高。
登记时间分別是2011年9月、2012年11月、2013年7月,登记人是sm娱乐,作品名称赫然是周瑜被剽窃的那三首歌,但作者栏写著三个不同的韩国名字。
最关键的是,每份文件最后都附著一张照片。
sm法务部部长和那三位“作者”在版权局门口的合影,时间戳与登记日期完全吻合。
照片里,四个人笑容满面,手里拿著刚出炉的版权证书。
发件人匿了,ip位址经过多重跳转。
但周瑜看著那熟悉的文件格式和拍摄角度,心里大致也有数。
公司內部早就有人不满,法务部、製作部、甚至艺人管理部,总有人在良心和饭碗之间挣扎。
“这是……铁证。”
李月雅看到文件时,倒抽一口凉气。
“还不够。”
周瑜盯著屏幕,眼睛因为熬夜布满血丝。
“需要证明这些歌是我写的。月雅姐,把我所有的创作笔记、录音文件、邮件记录全部整理出来,时间线要精確到小时。”
“还有,联繫那三家买了版权的製作公司,问问他们知不知道真正的作者是谁。记住一定要匿名联繫。”
“如果他们不说呢?”
“那就告诉他们,”周瑜的眼神很冷,“如果不说,等官司打起来,他们会作为共犯被追加为被告。sm可以给他们施压,我也可以。”
李月雅点头,手指在键盘上飞快敲击。
窗外,首尔的夜幕正在褪去,天际线泛起鱼肚白。
新的一天要开始了,而这场战爭,才刚刚打响。
周瑜走到阳台,点燃一支烟。
他没有抽菸的习惯,只是最近实在压力太大。
晨风很凉,吹得他打了个寒颤。
远处,sm大楼的轮廓在晨曦中逐渐清晰,那个他待了九年的地方,此刻像一座沉默的堡垒。
2014年3月1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