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夜总会!
最怕的便是卖假酒,砸了自己的招牌,所以很少有人会主动的替换原来的渠道,不过也正因为如此。
他们的利润空间並不高。
所以,他才动了合作的念头,录像带,杂誌,二人合作非常的愉快,半年的时间,他就在浅水湾,提了一栋大平层。
便想著打电话问问具体怎么一个情况?
“既然是替换,按照真酒的价格卖,第一种合作模式:我铺货的话,要净利润的七成,你无需任何的资金压力,只要提供场子即可。
第二种,便是从酒厂直接订货,一瓶的出厂价一万,至於你卖多少,我不管。”
闻言!
吉米仔按著计算机,飞快的算起来,酒吧,夜总会,一晚上的流水,人少的时候也有几十万,人多的时候,上百万的利润还是有的。
“后者,其实是五五分,四六分。就看他的定价了。”
他可以赚更多。
只不过需要挤压一些资金,可这对於他来说,反而不是什么坏事,而是好事,就关仔森那个烂赌鬼。
知道他挣钱之后,哪怕是他下班也会將他堵到办公室的门口。
不过~
他还是觉得靚坤的心还是有些太黑了,按理来说:第一种模式才是最好的合作模式,薄利多销,覆盖整个港岛,完全是一本万利。
可偏偏他选择的是既要又要。
一想到这里,便又是一阵摇头嘆息,他不是没有想过以次充好,可但凡是发现一例,那些大主顾都会自动的远离。
毕竟!
人家能接受价格贵,但是不能接受你將人家有钱人当成猪仔宰。
“坤哥,我选第二种!直接从你的酒厂进货。”靚坤撇撇嘴,抠著指甲,笑著道:“不用猜,就知道你选第二种。”
“利益最大化嘛。”
“可以!”
吉米点点头,语气有些忐忑道:“最近在浅水湾提了一套大平层,手头有点紧,不知道坤哥,能不能赊一点。”
“可以!”
“不过最多一个月,要连本带利的还回来。”
“好。”
掛断电话。
吉米鬆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