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伺候了丹家三代的老管家的独子。
那年轻人挪用巨额项目款去炒期货,血本无归,窟窿高达九位数。
老管家在书房跪了一夜,磕头如捣蒜。
丹恒看了他整整一夜,最终,他动用了集团一笔不透明的储备金填补了亏空,将事件定性为“投资策略失误”
,当事人“调职”
海外分公司。
这是他首次,绕过法律与司法,用家族的“规则”
和“人情”
处理了犯罪行为。
港口爆炸案发生前一周,安全部门已提交了明确的风险隐患报告,强烈建议立即停产检修。
当时,丹恒正在签署一份与地方政府合作的重要备忘录,停产将极大影响签约。
他提笔,在报告上批复:“加强巡查力度,检修计划延后至合作签约完成后进行。”
爆炸发生,十七人死亡。
最初的调查报告版本,责任清晰指向丹氏集团的决策失误。
一位曾多次接受丹家政治献金、关系密切的官员,深夜来电“沟通”
。
最终公布的报告版本里,主要责任方变成了“部分现场员工违规操作”
,丹氏集团被判处罚金,而罚金数额,低于停产检修一天的预估损失。
妹妹“丹怡”
第一次开车撞人,被拘。
电话直接打到丹恒的私人手机上。
他握着电话,沉默了足有一分钟。
然后,他拨通了省厅某位负责人的私人号码。
半小时后,“丹怡”
被从拘留所后门悄悄带离,所有记录被抹去。
次日,被撞的一家人,举家从这座城市“消失”
。
此后,类似情况又发生了三次。
“丹怡”
开始频繁出入丹恒名下的私人会所,带着各种不同的“朋友”
。
集团旗下在西南的矿场,污染问题被当地村民联名举报了七次。
前三次,丹恒尚能责令整改,但未停产。
第四次,举报材料被当地相关部门“材料不全”
为由退回。
第五次,带头举报的村长儿子在县城被人打成重伤,嫌疑人至今未被抓获。
第六次,丹氏慈善基金“慷慨”
地为当地修建了一条平坦的公路和一所崭新的小学。
第七次,再无大规模举报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