榭瑾被他揪着,没有挣,也没有退。他望着叶清澜。
“他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榭瑾道,“他是我的。”
叶清澜的身体僵了一瞬。榭瑾望着他,把方才的话又说了一遍。
“你问他是谁。他叫良岑。蓝桉花神。白玉京掌管丧葬的神君。他是我的人。他是我的——”他顿了一顿,那两个字从舌尖落下来时,声音终于有了一丝极细微的裂纹,“道侣。从我化形那天起就是了。”
叶清澜的手从榭瑾的衣襟上慢慢松开了。他没有后退。他望着榭瑾的眼睛,望着那层琥珀色底下翻涌的东西,望着那张瘦得颧骨几乎要穿透皮肤的脸。然后他问了一句话。声音很轻,轻到像一片叶子落在水面上,却比之前所有的控诉都更锋利。
“你既然是花神的旧侣,为什么杀他。”
榭瑾没有回答。
“告示上写的。旧侣。”叶清澜把那两个字的重量又掂了一遍。他的声音没有嘲弄,甚至没有恨意,只有一种真实的、从骨头缝里往外渗的茫然。“你是他的旧侣。你是他的人。你为什么杀他。”
榭瑾望着叶清澜,望着那双被困惑与荒谬填满的眼睛。他忽然觉得很荒唐。他等了良岑两百年,从九幽爬出来,从忘川追到槐安镇,从槐安镇追到清平镇,从清平镇把他关进地窖里。他杀了他三回,每一回都是因为爱他。饿杀他是为了缠因果,割断他的咽喉是加一道命线,召唤鸟群是为了让他恨自己。他做尽了这人世间最残酷的事,每一桩都是为了爱。他把这些事想了两百年,想成了执念,想成了恨,想成了连自己都分不清的爱恨。如今忘情咒碎了,九幽的火灭了,良岑的精魄融在他体内,温的,软的,与他的魂魄缠成一片,再也分不开。他终于清醒了。可良岑死了。死无全尸。
“我爱他。”榭瑾道。
叶清澜往后退了半步。
“荒谬。”
他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含混的音节——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干呕,嘴唇翕动着,终究一个字也说不出。他望着榭瑾,望着这只面无表情的厉鬼,望着那双琥珀色眼睛里某种比铁更沉比死更冷的东西。
然后他的拳头砸在了榭瑾脸上。
这一拳毫无招式可言。没有章法,没有修为,甚至没有蓄力——只是一个凡人把所有的愤怒与荒谬与无处安放的悲伤,尽数灌注进自己的指节里。拳头落在榭瑾颧骨上时发出一声闷响,是皮肉与骨头相撞时那种最原始的、沉闷的捶打声。榭瑾的头被打得偏了一偏。他没有躲。
叶清澜的第二拳砸在他肩窝上,第三拳砸在胸口。每一拳都狠得像是要把自己砸碎在榭瑾身上,可榭瑾纹丝不动。鬼王之躯,凡人的拳头落在上面,与雨点打在石壁上没有分别。再密的雨,也砸不穿石头。
“你爱他?你爱他所以你杀他?你爱他,所以你就有资格把他从我身边抢走?”叶清澜一拳一拳地砸下去,指节破了,血从指缝里渗出来,绛紫的锦袍沾了血,斑斑驳驳的,像是泼墨。“你爱他你怎么不护住他!你爱他你怎么让所有人都骂他!你爱他你怎么让他连尸骨都找不到!你的心是什么做的,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他的拳头终于停在半空中,没有落下去。血从他的指节上淌下来,一滴一滴落在石阶上。他喘着粗气,望着自己的手。那只拳悬在暮色里,抖得厉害——不是愤怒,是绝望。是倾尽一切却连对方一丝一毫都撼动不了的那种绝望。他把拳头慢慢放下来,垂在身侧。
“沈临渊死了。”他说。声音里的愤怒像退潮一样褪去了,留下的是比愤怒更深更冷的东西。“我不管他的身体里住过谁。我认识的那个人,跟我一起过了六年的人,对我笑的人,替我挡官司的人,已经不在了。他死在你手里。他死在乱葬岗,尸骨无存。他连一块墓碑都没有。”
山风从竹林里穿过来,把他绛紫的衣袍吹得猎猎作响。
“他在最后那段时间里,有没有提到过我。有没有留下什么话。有没有——”
他停下来。因为他看见了榭瑾的眼神。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答案,没有安慰,没有他想要的那一点点足以告慰六年的东西。只有一个鬼王所有的、被压到极致之后终于开始碎裂的悲伤。
叶清澜站在石阶上,看着那只鬼。他想起良岑的画像被贴在大街小巷,罪名是禽兽不如,结局是为旧侣所杀。他想起告示上说他是旧侣。他想起方才榭瑾说“他是我的人”。他想起自己打了那么多拳,那只鬼纹丝不动。他想起良岑——沈临渊——那个他爱了六年、守了六年、找了两年的人,到最后都没有说一句疼。他的拳头在身侧攥紧了,又松开。
他没有再问下去。问不出什么结果的。他追了那么久的那个真相,其实在看到告示的那一刻便已经摆在他面前了。他不愿意认。
他弯下腰,把滚落在石阶上的画像捡起来。告示被方才那一番撕扯揉皱了,边缘沾了他自己指节上的血。他把沾血的画像叠好,重新收进袖中,动作端端正正,一丝不苟。他直起身,拂去衣袍上沾的尘土,然后迈开步子。绛紫色的锦袍擦过榭瑾身侧,擦过那只鬼垂在身侧的手背,触感冰凉。他没有停。他沿着石阶往下走。
走了几步,又停下。
“我不恨你。”他说。没有回头。“我只是替他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