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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页)

第一章雨夜

加班到十一点半的时候,我才知道外面下着暴雨。

办公室的灯已经灭了大半,只剩我头顶这盏还亮着。白色的LED灯光打在电脑屏幕上,映出一张疲惫的脸。屏幕上是改了第七版的客户提案,甲方爸爸下午五点发来修改意见,我一边回"好的呢收到呢马上改呢"一边在心里骂了八百遍。等终于改完最后一页,伸了个懒腰,骨头发出几声脆响。站起来去倒水的时候才发现窗外白花花一片,雨砸在玻璃幕墙上的声音像有人在外面倒豆子,密密麻麻的,没有尽头。

手机弹出一条天气预警:红色暴雨。

我低头看了看脚上那双刚买没两周的浅色帆布鞋——米白色,鞋面上有手绘的淡蓝色小花。出门的时候天气好得很,夕阳把写字楼的玻璃幕墙照得金灿灿的,路边那排银杏树的叶子还带着夏天的翠绿,谁能想到三小时后天就跟漏了似的。

电梯里只有我一个人。二十三楼下行到一楼,耳边只有电梯运行的轻微嗡鸣。镜面映出一张毫无生气的脸——头发已经油了,额角的碎发贴在皮肤上,眼底有两团遮不住的青黑。嘴角还残留着下午喝咖啡留下的浅褐色印记,我已经忘了下午喝了几杯,可能是三杯,也可能是四杯。我凑近镜子,试图用手指抹掉嘴角的印子,结果越抹越模糊,变成了一团淡棕色的污渍。

算了。反正也没人看。

走出写字楼大门的那一刻,我还是后悔了。

风夹着雨横着扫过来,像一把湿漉漉的扫帚拍在脸上。伞?没带。早上出门太急,把雨伞落在了玄关柜上——就是进门右手边那个掉漆的宜家木柜,上面堆着钥匙、公交卡、三本还没看完的小说。我站在门口穿鞋的时候看到它了,脑子里闪过"要不要拿"的念头,但那天早上的太阳好得不像话,我觉得带伞简直是对天气的侮辱。

手机打车软件显示前面排了八十七个人,预计等待时间——四十五分钟。

我站在屋檐下犹豫了大约十秒。这十秒里我想了很多——想打电话给苏晓让她来接我,但她住在东五环外,这个天气让她开车过来大概要两个小时。想叫个跑腿送伞,但这个点这种天气,跑腿小哥估计早就收工了。想在写字楼大厅凑合一夜,但保安九点就锁了大门,我现在是被锁在外面的那个。

然后我做出了一个后来证明非常愚蠢的决定:跑。

最近的地铁站大概八百米。我咬着牙冲进雨里,帆布鞋踩进积水坑的那一下,冰凉的水直接漫过了脚踝,鞋子里灌满了水,每走一步都发出"咕叽"的声响。手里的半杯美式在狂奔中剧烈晃荡,杯盖终于在一个急转弯时失守,褐色的液体泼了我半条手臂,顺着手腕流到手肘,留下一道黏腻的弧线。

"……"我在心里无声地咒骂了一句。

雨水顺着额头流进眼睛里,涩得睁不开。我胡乱抹了一把脸,结果把脸上的咖啡渍也抹匀了,整个人像被泼了一身泥水。头发已经完全贴在头皮上,分不清是雨还是汗。裙子黏在腿上,走两步就蹭到一起,又分开,再蹭到一起。路过一个水坑,脚下一滑,整个人往前踉跄了两步,膝盖差点磕到马路牙子上。我扶了一下墙,墙面上全是雨水,手心里糊了一层湿滑的苔藓。

狼狈。太狼狈了。

但我没有停。因为再跑快一点,就能看到地铁站那个熟悉的黄色标志了。那个标志在雨夜里发着微弱的光,像一个在暴风雨中举着灯笼的人,告诉我:快到了,再坚持一下。

刷卡、下楼梯、通过安检——这个过程像一场狼狈的障碍赛。安检的大妈看了我一眼,大概在想这个女孩是不是掉进了河里。我低头快步走过,生怕她开口问我什么。

等我终于跑到站台的时候,恰好听到广播里传来毫无感情的机械女声:

"开往潞城方向的列车即将进站,请站在黄色安全线以内候车。"

我抬头看电子屏:末班车,23:47。

再跑快一点就好了。我心想。如果再快十秒,我就不用浑身湿透地站在这里等一分钟。如果再快三十秒,我就不用让那个安检大妈看到我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如果再快一分钟,我的咖啡就不会洒。

但人生没有"如果"。

列车缓缓驶入站台,白色的灯光从车厢里透出来,在湿漉漉的站台上投下一片温暖的矩形。车门打开的瞬间,一股干燥的、带着空调凉意的空气扑面而来。我几乎是扑进去的。

然后我站住了。

车厢里只有一个人。

他坐在靠门的位置,侧对着我。浅灰色的毛衣,质地看起来很软,袖口随意地挽到手肘,露出一截手腕——手腕上有一块表,表带是深棕色的皮革,表盘很素,没有多余的花纹。白色耳机线从耳廓绕下来,松松垮垮地垂在毛衣领口,末端打了个小结。膝盖上摊着一本书——封面是那种很淡的蓝色,上面印着两个手写体的字:《情书》。

他正在看书。低头的角度刚好,能看见小半个侧脸。鼻梁很高,线条利落但不凌厉。下颌线干净,下巴上有一点点青色的胡茬——不是没刮干净,是那种刚冒出来不久的、淡淡的青色。唇色很淡,微微抿着。灯光从头顶落下来,在他睫毛上投出一小片阴影,那阴影随着他的呼吸微微颤动。

他翻了一页书。动作很轻,食指和中指捏住书角,拇指在背面托着,翻过去的时候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列车开始行驶,轻微的摇晃让我晃了一下。我扶着栏杆,犹豫了两秒,在对面的位置坐了下来。

坐下之后我才意识到——我的位置正好对着他。

我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他。他的左手压着书页,右手垂在身侧。毛衣的领口微微敞开,能看到里面一件白色T恤的领边。他的腿上放着一个帆布托特包,墨绿色的,看起来有些年头了,边角处有轻微的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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