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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3页)

就听亨克立马改口:“铁定能成为第二个阿圭罗。”

球探:

约翰:

话说这阿圭罗又是谁?

最终一线队都没将约翰当回事,直接从他们身边越过。高个子金发年轻人见到约翰也在看着他,也点了点头,咧嘴友好地一笑。

那边球探则在安慰亨克:“别灰心,再去试试别家。这种事,广撒网,总能遇上个合眼缘的。”

亨克也只作一副惋惜至极的表情,感谢了球探的建议。

然而对方一走,亨克便拉着约翰,忙忙地带他上车。

“时间还挺富裕,正好,我们现在就赶去伦敦看看。”

约翰很惊讶:“不回阿姆斯特丹吗?”

亨克却连头也不回:“来都来了!怎么能不去伦敦的俱乐部拜访一番?”

说着他以五指做梳,飞快地整理了自己额顶稀疏的头发,扶正眼镜,摆出一个炫酷的姿势道:“我可是要成为拉伊奥拉第二的经纪人呢!”

约翰对亨克的自信十分不以为然,但他对伦敦很感兴趣。

他记得当年牵头成立“英超联赛”的五大俱乐部:曼联、利物浦、埃弗顿、阿森纳、热刺。后两家都在伦敦。

于是他问亨克打算拜访哪家俱乐部,却见亨克豪迈地一挥手,充满自信地道:“当然是去兵工厂!出发!”

车窗外,英格兰乡间恬静的风景不断向后倒退,最终浓缩为一团油油的绿意。

火车上,约翰却顾不上风景,还在和他的“新”手机较劲

话说这还真是充满科幻感的设备啊!约翰心想:如果有人在穿越之前告诉自己,未来的人能够将电视缩小到手掌那么大,还能用手指在屏幕上来回滑动,随手点点就能点开自己需要的内容自己没准会笑着拍拍对方的肩,说:“孩子,科幻片看多了吧!”

探索了半天,约翰将手机翻过来,见到金属质感的底部上方印着一个银灰色的标记,是一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他觉得这个标志有点眼熟,一时却想不起来。

“约翰,快去ig上发条动态,表示你去过曼城了。”

亨克忽然想起什么,探头过来。

“ig?”

约翰一头雾水:这是啥?

“啪”的一掌,经纪人先生直接将手拍在了自己脑门上:“我的上帝!脑震荡的威力这么持久吗?”

面对一脸茫然的小约翰,亨克只好在火车上其他乘客的侧目下为他耐心解释:那instagram,是一个用来分享照片和视频的app。

约翰:app?

亨克看着约翰这副“不开窍”的模样,无奈地摇摇头,抬手给约翰仔细演示,最后拍了拍约翰的肩膀:“你需要人气,也需要粉丝。就像克鲁伊夫曾经说过的:有名的人会越来越有名,无名的则永远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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