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昆毫不怜香惜玉,重重地在鲜儿光洁的肩膀上拍了一巴掌。
“醒醒!别睡了!”
鲜儿正做着美梦,被这一巴掌拍得浑身一激灵,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揉了揉眼睛:
“当家的,怎么了?天亮了?”
“穿衣服,干活了。”
王昆一边说着,极快的速度穿戴起一身黑色的夜行衣。
鲜儿还有些发懵,刚想问干什么活。
“哐当!”
两件沉甸甸的铁家伙被王昆扔在了床上,砸得床板发出一声闷响。
鲜儿低头一看,瞌睡虫瞬间吓跑了。
那赫然是两把崭新的、带着巨大弹鼓的汤姆逊冲锋枪!
也就是大名鼎鼎的“芝加哥打字机”。烤蓝的枪管在微弱的月光下泛着幽冷的光。
“当家的,你这是……”鲜儿咽了口唾沫,声音有些发颤。
“有十几个不长眼的杂碎摸到胡同口了,是来寻仇的。”
王昆咔咔两下给冲锋枪上好膛,转头看向鲜儿,眼神里透着嗜血的狂热。
“这玩意儿后坐力不大,射速极快,打这种狭窄的巷战最爽。”
他把其中一把冲锋枪塞进鲜儿手里,语气挑衅:
“怎么着?在山里打猎练出来的胆子,敢不敢跟我出去,把他们全突突了?”
换作那些养在深闺的太太小姐,这会儿估计早就吓得钻进床底下发抖了。
但鲜儿不同。
她在死人堆里滚过的,骨子里本来就藏着一股子女胡子的野性。
加上王昆的调教,更是彻底把她心底的凶性给激发了出来。
既然已经跟了这个杀神,那就不能当个只会拖后腿的累赘。
“有什么不敢的!”
鲜儿慵懒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凌厉的杀气涌现。
她一把抓起那把冲锋枪,动作麻利地套上大衣,拉动枪栓,动作竟有几分老兵的利落:
“赶紧的!咱们出去干了他们,别让这帮杂碎脏了咱们的院子!”
“好!”
王昆赞赏地大笑一声。
他没有选择在院子里死守,那种被动挨打的战术不符合他的风格。
他要的是反向狩猎。
两人没有走正门。王昆提着枪,揽着鲜儿的腰,犹如两只黑夜里的黑豹,悄无声息地翻出了西跨院的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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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无声。
王昆开启雷达,如同开了上帝视角。那十几个红点的移动轨迹,在他脑海里清晰无比。
他带着鲜儿,顺着胡同的阴影,反向朝着虎爷他们摸了过去。
虎爷这帮人,此刻正轻手轻脚地贴着墙根往前走。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猎物已经变成了猎手,并且正端着重火力,在前面等着他们。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
五十米,三十米,二十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