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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9章 毛人凤的批改(第1页)

台北的清晨来得比香港晚一些。

十一月底的天亮得迟,六点半钟,保密局院子里的榕树还笼在一层灰濛濛的雾气里。毛人凤比平时早到了半小时。他脱下大衣掛在衣架上,走到办公桌前,看到桌上放著一只牛皮纸信封,没有贴邮票,封口处盖著一个圆形的保密戳。王升从香港派人送来的,昨天傍晚到的,他当时没来得及看,让人直接放在了桌上。

他坐下来,拆开信封,抽出里面的稿纸。厚厚一叠,用回形针別著,页角整齐,没有褶皱。第一页的標题是《黑名单上的人》,下面一行小字——“李少將著”。他把標题看了两遍,靠在椅背上,开始读。

前三章的內容他读得很慢。不是品味文笔,是在找问题。第一章写香港陷落,训练班毕业的青年奉命潜入香港;第二章写他集结了几个同样没有经验的年轻人,组成了一个锄奸小组;第三章写他们第一次行动,杀了一个汉奸,但自己也暴露了,上了日本人的黑名单。

毛人凤读完第三章,把稿纸放在桌上,拿起红笔。他翻到第一页,主角出场的段落——“此人姓齐,名恕,字公瑾,毕业於息烽训练班,代號『齐公子。”他在“齐公子”三个字上画了一个圈,笔尖停在纸面上,想了片刻。

“齐公子?齐家治国的齐?不好。”他自言自语,声音不大,在空旷的办公室里显得很轻。他把笔帽拔下来,在旁边写了三个字——“许忠义”。写完又补了一行批註:“忠义救国,这个名字好。当年戴老板在江南成立忠义救国军,打鬼子是真卖命。”

他对这个改名颇为满意。许忠义,忠义救国,既是名字,也是志向。他弹了弹稿纸,继续往下看。

翻到第二页,他又停了下来。“息烽训练班”几个字印在那里,白纸黑字。毛人凤知道息烽训练班的主任是谁——不是他。他只是副主任,上面还有人。这个细节別人不注意,但军统、保密局系统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他皱了皱眉,拿起红笔,把“息烽”两个字划掉,在旁边写了另一个训练班的名字。那个训练班开办得稍晚一些,规模不如息烽大,但他是主任,正职,一把手。

训练班的名字改了,里面的“毛主任”也得改。毛人凤本来想留著“毛”字——自己的姓,看著顺眼。但他转念一想,笔尖悬在纸面上方,停了几秒钟。吴景中的事还没过去,老总统现在看到“毛”字就头疼。不是对他毛人凤有意见,是对所有姓毛的人都有意见。他咬了咬牙,把“毛”字划掉,改成“王”。

反正军统、保密局系统內的人都知道那个班儿是自己主持的就行了。他对自己说。

改完之后,他把前三章又通读了一遍。这一次他读的不是问题,是內容。主角许忠义,一个刚从训练班毕业的年轻人,没有经验,没有资源,带著一群同样没经验的人在香港搞锄奸。第一次行动就差点暴露,靠著一股蛮劲才脱了身。他想起《潜伏》里的翠平,想起《悬崖》里的顾秋妍,那些“不专业”的特工反而让读者喜欢。为什么?因为真实。大多数人不是天生的特工,他们是被人从教室里、从家里、从田地里拉出来的,穿著不合身的衣服,握著还不太会用的枪,去做一件比死还难的事。

毛人凤提笔在稿纸空白处写了一句批语:“此书可读。”写完之后,他看著这四个字,觉得自己大概是疯了。一个保密局的局长,给一个被自己排挤、又追杀了大半年的前军统少將的小说写批语,还写“此书可读”。他把笔放下,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

他把改好的稿纸整理好,装回信封。他拿起钢笔,在信封背面写了几行字,字跡潦草但清楚——“转王升:一、按上述修改意见通知沈逸川;二、拔一千块港幣,作为稿费之外的额外奖金。”写“一千块”的时候,他笔顿了一下。不是心疼钱,保密局每月的特支费不少,一千块不算什么。他是在想沈逸川收到这笔钱会是什么表情——那个在香港写小说养家餬口的落魄少將,收到保密局局长的奖金,是会笑,还是会骂?

他摇了摇头,把信封放在桌角。

秘书敲门进来,手里拿著一摞待签的文件。毛人凤签了几份,把信封拿起来,递给秘书。“这个,儘快发出去。香港那边等著。”

秘书接过信封,看了一眼封面上的字,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毛人凤正在签最后一份文件,没有抬头。秘书站在那里,纠结了几秒钟,还是开了口。

“局座,有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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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您给他改稿子,还给他发奖金?他可是——”秘书没有把话说完,但意思很明白。他可是被保密局追杀了大半年的通缉犯,他可是写了《潜伏》和《悬崖》把军统和保密局骂得狗血淋头的人,他可是把吴景中送进监狱的人。

毛人凤把钢笔插回笔筒,抬起头看了秘书一眼。那种看不是审视,也不是责备,是一种“你不懂”的看。他摆了摆手,说了一句:“你不懂。这个人有用。”

秘书张了张嘴,没有再问,拿著信封转身出去了。门关上了,办公室里只剩下毛人凤一个人。

他点了一根烟,靠在椅背上,看著窗外的榕树。树是1949年种的,种下去的时候只有一人高,如今长到了二层楼。树比人长得快,他每次看到这棵树都会想起这个念头,但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

他在想沈逸川。那个人能写,有读者,有名气。在香港,他的小说家喻户晓;在台湾,从老总统到普通百姓,都在看他的书;在大陆,连白公馆里的战犯都在传阅。杀了他容易,派个人,一颗子弹,一了百了。但杀了之后呢?那些秘密还在他脑子里——不是军统的机密,是他写小说的本事。他的家人会到处告状,香港的报纸会天天骂保密局,那些还在台湾的老军统会人人自危。毛人凤要的不仅仅是沈逸川的死,他要的是沈逸川的笔。

他用他的笔写军统的事、写军统抗日的事、写戴老板和毛人凤“英明领导”的事。那些事不全是假的,军统確实抗过日,戴笠確实做过事,他毛人凤也確实在情报工作上花了心血。只是沈逸川之前只写了阴暗的那一面,现在他要用钱、用材料、用压力,让沈逸川把光亮的那一面也写出来。

他深吸一口烟,把菸头掐灭在菸灰缸里。菸头的火星在黑暗中闪了一下,彻底熄灭了。

“一千块港幣,买他一支笔。”他看著窗外灰濛濛的天空,自言自语,声音低到只有自己能听见,“不亏。”

办公桌上的檯灯还亮著,照在那只牛皮纸信封原本放著的位置上,留下一块浅浅的压痕。窗外的榕树叶子被风吹得沙沙响,像是在翻一本永远翻不完的书。远处有汽车喇叭声,短促地响了一下,又安静了。

毛人凤站起来,走到窗前,把窗户推开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吹散了一屋子的烟味。他看著院子里那棵榕树,树冠在风中微微摇晃,像是在点头,又像是在摇头。他把窗户关上,走回办公桌前坐下,拿起电话,拨了一个號码。

“王升吗?我改好的稿子已经让人送过去了。你收到之后,儘快转给沈逸川。另外,那一千块钱,从特支费里出,不要走帐,直接给现金。”

电话那头应了一声。毛人凤掛断了电话,把钢笔插回笔筒,合上文件夹。

窗外的天色渐渐亮了起来,雾气散了一些,榕树的叶子露出了深绿的顏色。毛人凤坐在办公桌前,面前的稿纸已经收走了,信封也不见了,只剩下那只用过的红笔还横在桌上,笔帽没有盖上,红笔芯露在外面,像是被人遗忘在那里。

他没有去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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