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走到江默面前,站定。
身高一米八五左右,比江默高出小半个头。
脖子上的纹身是一条蛇,从领口钻出来,蛇头歪到了耳根。
“你是省里来的?”
光头把没点的烟从嘴里取下来,夹在手指间。
“谁让你来查的?”
江默在记录表“其他情况说明”一栏写下了第一行字。
“10:59,施工现场外来人员约三十余人进入工地,均未佩戴安全帽,未登记来访信息,未经施工单位安全教育。”
他把笔收好,抬头。
光头的眼睛眯了一下。
“我问你话呢。”
“你叫什么名字?”江默问。
“问我名字?你什么意思?”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登记。我需要你的姓名以便后续报案使用。”
光头的烟掉了。
旁边几个人往前围了半步。
“报案?你报什么案?”
江默把帆布袋放在地上,腾出双手。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不是打电话。
是先拍照。
“咔嚓。”
正面一张,把光头和身后的三十多人全收了进去。
“咔嚓。”
侧面一张,拍的是他们停在门口的四辆麵包车,车牌清晰。
“咔嚓。”
第三张,拍的是光头腰间鼓出来的一个形状。
光头下意识伸手捂了一下腰。
晚了。
“你腰部別有疑似管制器具。”
江默的声音平平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光头的手还捂在腰上。
他往前迈了一步。
“你他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