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喉间忍不住动了动,盯着他的眉目上下瞧了一遍。
还未别离,我便已经几翻升起意动。
于是我翻身压住了他。
他似有一瞬的愣怔,然后神色恍惚着看我,眼眸中透出些迷离,轻声细语地唤了我一声:“于长玉。”
暧昧的氛围便迅速升腾。
他没有……叫我神仙类似的调侃称呼,也不似平常那样温柔亲切地叫我长玉。他只是痴痴地望着我,眷恋不舍地轻念了一遍我的名字,于长玉。
我心下一片悸动与不舍。
原来爱一个人会舍不得。
我听得到他的心跳声,我不能抑制他对我的吸引,我控制不住为他跳动的心。
我知道了爱一个人会因为他疼,因为他变得不像自己,无法再依靠自制力。
情感的力量很强大,我有很多个时刻在他的情绪包裹里无法感知这个世界,但我已经接受了这件事。
我知道,只要我和他待在一起,很多事情我都无法去感知了。
我愿意。
我把天狗留给他,再三叮嘱小鱼看护好他,不要自作主张,然后怀着留恋与不舍踏上了去西部的路。
--------------------
第104章憩马野田外,萋迷碧草原
南辕北辙,时日一晃便又过了半月多,大部分浪费在了路上。
力量被削弱后赶路都慢了许多。
到了西部后,我专程过问了高霖在西部的作为,对他在梅先生辅佐下逐渐成熟的想法和行为加以赞赏,然后歇息观察了几天。
看着他伏案在桌前,一脸被逼苦读的模样,我多少有些同情。十六七半大不小的年纪,好动的性子,习武尚能有些兴趣,读书是真折磨人。
但不得不如此,我叹了口气,心道多半高霖这小娃娃今后都得留在这。
高家人还挺聪明的,心里早知昭戎和周鄂会走到这一步,把小娃娃塞给我。离得远些,没人看得见这孩子长成什么样,便不会被利用。
高家这一遭躲不过去,投靠谁都险之又险,留个娃娃,还能保住基业。
我感慨,果真和昭戎记忆里一模一样的做派。
梅先生问起我的功课,彬彬有礼道:“小公子如今谦逊自省,大有进步,不知近日看了哪些书?”
我支支吾吾答不上来,但也总不能说什么书也没看,于是谎称:“近日赶路,也才刚到这边,还没看别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