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这一切,他怔怔地盯着地上那一滩黑得好像变异了的绒毛看了几秒钟,然后蹲下身子把它们收拢成一团,用袋子装了起来。
这东西,送去检验一下比较好吧?
静静地考虑了好半晌,白昱方才严肃着面皮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几秒钟后,电话那头响起一道痞痞的声音,“呦!大舅哥,找我有何贵干?”
白昱暗自握了握拳,硬生生压下心头的不爽,语含嘲讽,“这称呼我可当不起。我记得有人信誓旦旦跟我说要找个狗媳妇儿好生一窝狗崽子传宗接代来着。真是抱歉,我父母可没给我生个狗妹妹。”
电话那头,那人气结,这话不是一时气昏了头说的话么,怎么能当真?
他软化了语气,服软道,“兄弟,我……”
只是话还没说完,就给白昱冷酷地打断了,“陆构,你想食言而肥?”
陆构:……
别说,他还真想。长肥多少斤都成。
七年时间,足够全身细胞更换一遍,却没能让他把那个初次见面就唤他“狗哥哥”的小姑娘从心底里给清出去。
反而像酿酒一样,时间越长,酒香越浓。
藏在心底想要刻意淡忘的姑娘却始终挥之不去,午夜梦回时隔着一个大洋脑海里清清楚楚全是她。
沉默半晌,陆构方才开口试探地问道,“陶陶她这几年……过得好吗?”
白昱闻言,嗤笑一声,凉凉道,“没有狗哥哥时不时龇牙咧嘴吓唬她一番,陶陶这些年过得可好了。吃嘛嘛香,身体倍棒!”
“是嘛!那挺好。”陆构淡淡道,一时间语气里头道不尽的怅惘。
七年时间,足够那时候一见他浑身瑟瑟发抖,吓得跟个受惊的兔子似的小女孩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从前他们三个一道儿上下学时,小姑娘屁颠儿屁颠儿跟在白昱后头,恨不能把自己给整个儿藏起来一根头发丝都不暴露在他眼前。
可是能怎么办呢?他喜欢她啊,止不住地想靠近她。
为什么要漂洋过海,在另一个陌生的国度独自一人整整七年呢?
不过是少年人满腔热血,捧着一颗赤诚的真心跟心爱的姑娘表白,却可怜悲催地得到一句“物种不同,没法在一块儿”的回绝。
彼时尚年轻气盛心气儿高傲的陆构受不得一点儿拒绝,拉着白昱狂喝一通,喝得酩酊大醉之际对着已经当不成自己大舅哥的好友扔下一番霸气宣言之后就头也不回地出了国。
当时他怎么说的呢?
“白陶陶有什么好的?娇滴滴的一只小猫咪,轻不得,重不得,说一句就要掉金豆子,还得当小祖宗一样供着。从今往后,我陆构还不伺候了呢!我要出国,去一个没有她的地方,很快就能忘记她,然后找一个漂亮的狗媳妇儿,生一窝狗崽子传宗接代!”
这番话白昱记得,他也不曾忘记。
电话两头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一时间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白昱念在这怂货到底还是自己的好兄弟,好一会儿,他淡淡开口道,“陶陶至今还一个人。”
这句话仿佛陆构的救赎一般,轻飘飘地落入耳朵里,却一下子激起了千层浪。
陆构瞬间激动得语无伦次,“兄弟!不,大舅哥!你可真是我的及时雨,大救星。以后我和陶陶的婚宴,你想吃几个九一桌的都行!我明天就回国。不……现在!现在就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