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儿,碧痕。”沈玉姝招了招手,声音恢復了惯常的柔婉。
“奴婢在。”
“喜儿,备上一份厚礼,就说我说的,替承泽请来翰林院的周大学士,每日下学后,来府中为承泽单独开蒙经史子集。”
喜儿一惊:“夫人,周大学士可是出了名的清高,怕是……”
“无妨。”沈玉姝自信一笑,“你只管去。告诉他,將军府愿出五百两黄金,作为束脩。”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什么清高,在绝对的利益面前,都不值一提。
她又想起一事,嘴角的笑意更深了:“碧痕,派人盯紧城西的皇家马场。我记得下月初三,会有一批西域进贡的良驹公开竞拍。其中有一匹通体雪白,额间有一点硃砂痣的小马驹,无论花多少钱,都必须给本夫人拍下来!”
那可不是普通的小马驹,而是未来的“踏雪乌騅”,是能日行千里的宝马良驹!前世,这匹马被永寧公主拍了去,后来在秋獮围猎中大放异彩。
这一世,文有王太傅,武有宝马良驹,她要让她的承泽,成为京城最耀眼的新星!
沈青凰,你等著瞧吧。你斗得过我一次,难道还能斗得过我儿子的锦绣前程么?
……
一月后,永寧公主府,梅园。
正是腊月,满园的红梅开得如火如荼,映著白雪,煞是好看。京中贵妇贵女们齐聚於此,赏梅、品茶、吟诗作对,一派和乐融融。
沈青凰今日也带著继子裴策一同赴宴。
裴策今年不过七岁,生得粉雕玉琢,眉眼间却有著超越年龄的沉静。他自幼丧母,又因裴晏清体弱,常年养在国公府老夫人膝下,性子比同龄孩子要內敛许多。
沈青凰对他,谈不上多深的母子情谊,却有著一份责任。既然她占了“世子妃”这个位置,裴策就是她护著的人。谁敢动他,就是动她。
“世子妃,您看,那不是陆夫人和陆公子么?”身旁的丫鬟白芷低声提醒道。
沈青凰顺著她的目光望去,果然看见沈玉姝正牵著陆承泽,在人群中笑语晏晏,长袖善舞。
今日的陆承泽,穿著一身簇新的宝蓝色锦缎长袍,腰间繫著镶金玉带,脚蹬鹿皮小靴,头上还戴著一顶嵌了东珠的冠帽,打扮得像个小大人,脸上带著几分被眾星捧月惯了的骄矜之气。
反观他身旁的裴策,只穿了一身素雅的月白色长衫,通身唯一的配饰,便是沈青凰亲手为他系上的一个装著驱寒香料的荷包。可他站在那里,安静沉凝,气质清华,竟是丝毫不输。
沈玉姝显然也看到了她们,眼中飞快地闪过一丝嫉恨,隨即又换上了一副温婉和善的笑容,主动走了过来。
“姐姐,你也来了。”她亲热地行礼,仿佛之前的种种齷齪从未发生过,“策儿真是越发俊秀了,这般沉静的性子,一看就是个会读书的好孩子。”
她嘴上夸著裴策,眼睛却一个劲儿地往自己儿子身上瞟,那炫耀的意味,几乎要溢出来。
沈青凰淡淡地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几句寒暄过后,沈玉姝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抚掌笑道:“哎呀,光顾著说话了。今日公主设宴,以梅为题,小辈们何不也应景作上几首诗,给我们这些做长辈的添添乐子?”
她看向自己的儿子,满眼鼓励:“承泽,你前日新得了一首咏梅诗,正好念给大家听听,莫要怕羞。”
陆承泽闻言,立刻挺起了小胸膛,清了清嗓子,朗声念道:“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这首诗乃是前朝大儒王安石的名作,意境绝佳。由一个七八岁的孩童念出,虽少了些风骨,却也显得童趣盎然,引来周围贵妇们一片交口称讚。
“陆公子真是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