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夜发誓。
整个十月他后悔的事情,大概就是今晚把这些缝纫用的东西留在了便利店。
所幸大脑还没彻底卡壳,他勉强挣开死鱼眼,吐槽出声:
“……我是不是洗澡洗太久產生幻觉了?”
“你没有產生幻觉哦。”
林洛晃了晃灰色兔子的手臂,替它和林夜挥了挥手。
“这位姐姐叫——苏清歌?不谢谢人家嘛?”
被点到名的小鹿同学一屁股从沙发上弹了起来。
“晚、晚上打扰了!因为林夜同学把布料忘在店里,我怕被大学生前辈弄脏所以就……”
她低著头道歉的样子,活像误入猛虎领地的小猫。
林夜的视线在真丝、棉布裁片和针线包之间扫了一圈,血压仍然压不下来。
还行,万幸路上没沾到什么脏东西。
“……谢了,帮大忙了。”
他转身走过去,把那叠真丝仔细收好。
手指碰到布面时,他察觉到上面带著一丝很轻的体温。
估计是这丫头一路死死抱在怀里捂热的。
“人家姐姐从便利店走到这里,都没有坐车呢。很——辛苦的哦。”
林洛在旁边慢悠悠地补了一刀,时机拿捏得神乎其技。
潜台词都写脸上了:“该问的底细我都盘问完了,哥哥请立刻送客,然后准备挨审。”
林夜回头看了苏清歌一眼。
从便利店走到这里至少三个红绿灯路口加四条巷子,单程三十分钟。
“所以你咋知道我家的?跟踪我?”
“当然不是跟踪!”苏清歌捏著裙摆,声音高了不少,“就……走著走著,就不知不觉到了……”
“走著走著”+“不知不觉”?
“这真不是深夜尾行男子高中生吗?”
“大概叫……散步?”苏清歌双手捂住滚烫的脸颊,根本不敢和林夜对视。
“你在深夜街道上抱著一团白布散步,让邻居以为是女鬼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