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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来了(第1页)

晨风行动局接到找回公主的任务时,是公主被抓走的当天下午。消息传得比风还快,但行动局的反应比消息更快。老白鼬在接到密报后的一个小时内就召集了各组组长开会,等红毛他们被叫到会议室的时候,墙上的地图已经用红笔画好了路线——从京城往北,穿过鹳水城,越过鱼籽堡,一直画到北边一个叫苹果谷的地方。

“北边的苹果谷,”老白鼬用一根细木棍点着地图上那个用红圈标注的小点,“曾有目击到绝迹已久的龙出没。”

会议室不大,一张长木桌,几把硬木椅,墙上挂着地图。窗户开着,下午的风吹进来,吹得桌上的纸张沙沙作响。红毛、大伟和枫仔坐在长桌的一侧,对面坐着几个红毛不认识的面孔——大概是其他组的成员。老白鼬站在长桌的顶端,挥舞着木棍,白色外套的衣角微微飘起。

“千年前,人掌握了对抗龙的技巧,将龙赶进了深山老林。从此人们再没见过龙。”老白鼬放下木棍,双手撑在桌上,目光扫过在座的每一个人,“直到最近。有人在苹果谷附近的山林中,看到了龙的踪迹。不是化石,不是传说,是活的、会飞的、能喷火的龙。”

红毛的心里咯噔了一下。龙。他小时候听过龙的传说——喷火、吃人、抢公主、被勇士打败——那些故事他听过一百遍,从来没当真过。现在有人告诉他,龙是真的,而且刚抓走了公主,而且他要去对付它。他的手指不自觉地摸了一下腰间的锅,铁锅冰凉的触感让他稍微镇定了一些。

“朝廷也会派人支援你们,”老白鼬继续说,“一个自告奋勇的少年,说会隐身,能帮上忙。明天一早到行动局集合,你们一起出发。”

老白鼬真的很看好红毛,派他所在的三组前往苹果谷找回公主。

散会之后,红毛坐在椅子上没动,盯着墙上的地图发呆。从京城到苹果谷,地图上只有一指长的距离,但实际走起来,少说也要大半个月。大半个月,够那条龙把公主吃多少回?他不敢往下想。

大伟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早点回去休息,明天一早出发。”

红毛点了点头,站起来,把椅子推回桌下,跟着大伟走出了会议室。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红毛就背着收拾好的包袱来到了行动局。他今天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还是那两个袖子不一样颜色的私服,还是胸口绣着小红心的那件。锅里装了些干粮,用布包好,挎在腰间。口袋里多揣了一瓶油,还有几块打火石,以防万一。

他进门的时候,看到大伟已经到了。大伟今天换了一件深灰色的立领外套,他的行李很简单,一个小背包,一个腰包,腰包里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了些什么。他站在走廊里,手里拿着一份地图,正低头看着,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朝红毛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枫仔也到了。他靠在走廊的柱子上,双手插在裤兜里,还是那副爱搭不理的样子。

“那个支援的人还没到?”红毛问。

枫仔说:“他在门口。”

这个勇士个子不高,矮了红毛小半头,性格缄默,是个小透明,简称小明。跟这三人比起来他可真小只。小明长着浅棕色头发浅棕色眼睛,肤色也比较白,看起来有文化,但仍是有种呆呆的感觉。他总是穿着白色连帽衫,衣柜里有好几件这样的连帽衫,根据季节会在外面罩上不同的衣物,颜色不外乎黑白灰和蓝色,比如说这次,他在白色连帽衫外穿了一件蓝色长袖毛衣。他有个拐杖那么长的法杖,一头有横突起供手握,杖体由低调但质感不错的硬木制成,没有多余的装饰。

三人简单地向小明进行自我介绍,小明也支支吾吾地回话,然后他们就被叫去整装待发。几个杂役背着一个蓝色的大包裹过来了。那其实是一个特制的帐篷,可以折叠成包裹,然后把行李装进去就可以便捷地带走了。除此之外每个人还有个小背包和小腰包,用来装个人物品和钱财。每个人十五枚小金币作为盘缠,绰绰有余。

杂役打开包裹给勇士们看了看,就又装好了,抬着行李带着勇士们去看坐骑。“这是你们的坐骑,朝廷送来的。它很强壮,可以轻松驮得动你们四个人和行李,再驮两个人都可以,试着骑一骑。它只需要吃草,什么草都行。”一个和蔼的老干部牵来一只长得有些像牛的动物。它是一只奶茶色毛茸茸的巨兽,背上戴着特制的鞍具,不仅长着一对犄角,脖子上尾巴上还长着马的鬃毛扇一样忽闪的睫毛下是水汪汪的大眼睛,透露出温顺,脚掌宽大结实,身体强壮。红毛靠近了巨兽,伸腿迈向巨兽,巨兽便乖乖地俯下身体,方便红毛他们骑上它。

每个勇士还领到了两份制服——灰色大背心,胸口的位置画着红色心形图案。穿上可以让路人知道他们是执行任务人员,让路人配合工作。

勇士们骑着它,在众人的送行中走出城门,看着地图,出发前往恶龙谷。很快,勇士们回头就看不到王宫了。走过一片草丛,嗖的一声飞走一群麻雀。天空湛蓝晴朗没有云朵,原野一望无际,枯草的黄色中泛着一点点绿,湖水在等待它们的天鹅,野花也在等待它们的春天。前方现出了风车的轮廓,说明勇士们要找到人烟了。此时天色也晚了,勇士们走到了一个小镇,找了个小客栈,聚在一起,开始聊起了天。坐骑也要吃午餐,低头吃了好多的草。因为它这么能吃草,勇士们给它取名叫草包。

红毛:“我刚来不久,还没讲过我的故事呢。小时候,我还在老家的时候,我时不时会提着一篮子糕点看望住在郊外的外婆。我有个妹妹叫芬儿。我讲个我遇到过的尴尬故事,用来破冰。我之前寄宿在琴师家里,老师有个漂亮女儿,也弹的一手好琴。我舅舅也在那附近住,时不时会来给我送些零食什么的。”

大伟:“然后呢?”

“老师的女儿成了我舅妈,就在两个月前。”

枫仔:“又是老牛吃嫩草。”

“也没老牛吃嫩草,我舅舅比我妈小不少,没比我大几岁。”

枫仔:“你有喜欢过老师的女儿吗?”

“怎么会不喜欢呢?可是她毕竟成了我舅妈,我还能怎样呢?”

“给你们看看我的绝招。“枫仔打断了红毛喋喋不休的介绍。枫仔当即侧躺下,两脚和一手撑地,前后左右迅速爬行,并且配合着得意的眉飞色舞的表情。

“你这算什么?“红毛边说边从大包裹里掏出他的小包裹,掏出锅盖扣在锅上。然后,他竟然掏出一把不明所以的琴颈,装在锅柄上。这琴颈也有洞,与锅柄的洞一一对应。红毛掏出钉子固定,装上琴颈再套上拉弦板,套在与锅柄相对的那个钉型凸起上。然后就是装弦了。系好两端以后再拧紧,弦便牢牢地压在锅盖的把手上,这把手充当了琴码。这件多功能的乐器就被组装好了。鉴于它有八个琴轴(不等于八根弦,因为最细的那根弦断了没补购),我们姑且称之为曼陀铃(即使是正经的曼陀铃就够小众了吧?)。

再一通调弦,弹了简单的一段旋律,听起来没问题,红毛便开始弹唱了。

起初,另外三人出于基本的礼貌,默默地听着。然后,红毛渐入佳境,放声歌唱,大伟和枫仔绷不住了。

“只许弹,不许唱。“枫仔摆出一副义正言辞的样子,制止红毛。

“我听得出自己跑调了,只是控制不了嗓子发出正确的音。“

“白天再练吧。“大伟说,”咱们换种娱乐方式吧。我带了牌。“

“你先洗牌,我做一下热身。”枫仔说。接下来总是枫仔赢。没等同伴质疑他出老千,枫仔主动介绍:“我运转周身气脉,将脚气移到了手上,成为手气。”

红毛听了,不禁笑出声。大伟默默低头沉思——怎么自己身边净是些奇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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