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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到医院就看到吴老先生火冒三丈的模样,我不等他发火就道:“抱歉,这单生意我不做了。”
吴老先生愣了下,也顾不上发火了,而是咬牙道:“若是因为小儿,我向你道歉。”
好能屈能伸。
我说:“不是这个事,而且我早先说过,若是你先对不起别人在先惹来报复,我不会管的。”
吴老先生愣住,怒道:“我根本不认识他!”
我说:“你杀了他的女儿。”
吴老先生一脸的你逗我呢。“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你说我杀了一个妖怪?荒缪!”
“吴老先生很喜欢去野外打猎吧?”我说。
虽然因为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关系,还存在的野生动物多半是保护动物,但吴老先生的身份,那些都不是问题,别说野生动物了,我估计他就是不小心一枪打死了人,最后都是能够摆平的,意外杀人而已,找个好律师,或赔钱,或蹲两年,还是缓刑的那种,反正不用赔命。
吴老先生说:“年轻时很喜欢,现在老了,都不怎么动了,可这与妖怪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三十年前你在野外打猎时一枪打死了他的女儿。”
“我年轻时枪法好着呢,从未打死过人。”
我提醒:“妖怪的女儿是人?”
吴老先生纠正道:“我从未打死过人形的生物。”
“他女儿当年还是幼崽,没法化为人形,我这么说吧,那是只长得很像羊,但有好几条尾巴的动物,看你的样子是想起来了。”我很是遗憾,这单生意酬劳真的很高,可惜不能做了。
吴老先生很是无奈的说:“我并非蓄意,就算法律也不能判死刑,还是连坐,他已经杀了我一个儿子了。”
的确,法律不连坐,死刑更是少,现代讲究人道主义,肉刑连坐这些封建糟粕早已被摒弃,据说有些地方连死刑都废除了。因此别说杀妖怪了,很多时候杀人都是不用死刑的。然而,人的立场是不一样的,法官永远无法感同身受受害者的苦楚,因而最好也不过秉公执法,按着律法判,可真正受到了伤害的受害者真的就服判吗?
那可不一定,就好比小鸩的事,她想过找法院的,只是后来发现判不了死刑后就放弃找法院了,转而自己动手杀人满门。
很多时候受害者判刑不说话不是满意,而且它们不是小鸩,身边没有一只鸩鸟,更有家人,要考虑到自己杀人后去坐牢家人的痛苦,因而不得不向现实低头。
那个失去孩子的父亲也一样,他想要为自己的孩子报仇,但人类的法律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
我纠正道:“你儿子不是他杀的,是你儿子太熊,他最多见死不救,出事时将血腥味和惨叫声给屏蔽了,让周围的人无法发现。不过你放心,他也够得上犯罪了,等你们的恩怨了结后我会制裁他。”
吴老先生道:“他现在想害我第二个儿子。”
我提醒:“你先杀了他女儿的。”所以他要杀你儿子让你感同身受不是很正常吗?
吴老先生咬牙道:“就算如此,杀他女儿的是我,不是我儿子,要杀要剐他应该冲着我来。”
我耸肩道:“这个我不是受害者,没有发言权,你自己找他谈吧。”
“那好吧,我想见他,你可以帮忙吗?”
我想了想,还是提醒道:“你儿子带的手套是他女儿的皮做的,那玩意会源源不断的滋生人的野心,你儿子一改少时懦弱的性子大抵也是这个原因。”
野心使人富有魅力,光芒四射,但不管是什么都得有度,而源源不断的野心,我只能说,节哀。
吴老先生显然懂了我的意思。“那是我儿子。”
我无奈带他去见那只羊,约在一家咖啡厅。
当天晚上吴老先生就服用大量安眠药过世了。
第二日那只羊就来找我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我拿出合同。“不杀你,签个五百年的约就行,以后好好工作多积点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