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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天才(第3页)

柯敏同样无法毒舌,无法吐槽。

这首歌的造诣,超出了她的想像,哪怕放在整个华语乐坛,也是非常出彩,非常光亮的一个名字。

而且,林源的舞台选址,与这首歌的意境,简直是完美符合。

那些在地铁口进进出出,每一个忙碌的普通人,都在反覆印证著他的歌词,就像是精心拍摄的mv,创造出了最贴合最完美的画面。

“你来自於,南方的村落,来自粗糙的双手!

你站在,楼宇的缝隙,可你没有退缩!

我来自於,北方的春天来自一步一回首————”

推车小贩,驀然低头,看著自己的双手,布满粗糙的老茧,滚烫的眼泪夺眶而出。

赚钱,养家,餬口!

如果不是肩上担著一个家庭的重担,他又怎么会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冒著陌生人的白眼,躲著城管的追逐,就为了多赚几百块钱。

咚!

他拿起老旧的铝製饭盒,从里面些碎的零钱里,拿出了几枚硬幣。

一枚、两枚、三枚,略感心疼的,却是笑著扔进了林源面前的方盒子里。

有了第一个人,就有了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第四个人————

聚集在林源周围的人,越来越多,扔进方盒子里的钱,也越来越多。

“当家乡入冬,的时候,列车到站,以后,小时候的风,再吹过,回忆起单纯,的快乐,在熟悉的,街头————”

一位剃著平头的中年男人,手上戴著大金表,脖子上掛著大金炼子,一副暴发户土老板的架势,却低著头,哭得泪流满面,像个孩子。

他的家在大东北,在松花江上。

他就在那嘎达土生土长!

可是,自从十几年前,从厂子里下岗之后,他就不得不背井离乡,远走两千多公里,来到遥远的南方。

这里没有酸菜血肠,也没有大雪飞扬,没有热热的炕头,也没有喜洋洋的秧歌!

他想家,可是却回不去了!

老家赚不到钱,他只有在遥远的南方,在见不到秧歌,吃不到血肠的陌生城市,才能赚到钱,才能养活一家老小。

如果不是为了养家餬口,谁又愿意整天在商k里一箱一箱的喝酒,一批一批的换小姐?

“唱得好!”

大哥掏出胯下夹著的gucci皮包,从里面唰唰唰的抽出七八张百元大钞,直接就扔进了方盒子里。

“確实唱得好!”

斯斯文文的眼镜男,从钱包里抽出两张一百,扔进了方盒子里,难得大方一回。

十几人,几十人,上百人!

林源就像一块磁铁,他的歌声就像强大的磁力,將四周路过的每一个人,都牢牢吸附在周围。

越来越多的人停下,越来越多的人投钱。

“表现最差的选手还没有出现,不过表现最好的选手,已经有答案了!”

陈阿香慈祥的微笑,却掏出了手帕,拭去脸上的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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